[發明專利]制造具有吹塑、泡沫結構的可持續產品的方法和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380022916.0 | 申請日: | 2013-03-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321178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6-05 |
| 發明(設計)人: | J·W·豪氏威馬;N·M·桑斯特拉;J·H·A·阿倫茨;H·M·格瑞特 | 申請(專利權)人: | 紙漿模塑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9C44/08 | 分類號: | B29C44/08;C08L3/02 |
| 代理公司: | 上海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韋東 |
| 地址: | 荷蘭巴***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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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制造 具有 泡沫 結構 可持續 產品 方法 設備 | ||
1.一種制造具有吹塑、泡沫結構的可持續產品的方法,包括
在進入模具之前對至少包含天然聚合物和水的物質進行預發泡,所述預發泡步驟包括在所述物質中形成氣泡;
將經預發泡的物質保持在3x105 N/m2(3巴)至6x105 N/m2(6巴)的壓力下直至送入所述模具的空腔中;
在2x105 N/m2(2巴)至4x105 N/m2(4巴)的壓力下令經預發泡的物質通入模具空腔;
加熱所述模具中的所述經預發泡的物質以使吹塑泡沫結構穩定化并形成所述產品;
其中,對所述至少包含天然聚合物和水的物質進行預發泡包括向其中主動添加一定量的氣體以形成內含氣泡的經預發泡的物質;其中,在預發泡期間向所述物質施加壓力,并且在預發泡期間將經預發泡的物質保持在3x105 N/m2(3巴)至6x105 N/m2(6巴)的壓力下;
其中,在將所述經預發泡的物質送入到所述模具空腔之前,所述模具空腔內部的壓力低于施加到所述經預發泡的物質的壓力;并且
導入所述經預發泡的物質之前將所述模具加熱至烘培溫度,所述烘培溫度為180℃-240℃。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包含天然聚合物和水的物質是含有天然聚合物的液體物質,所述預發泡包括向所述液體物質中導入氣體以形成具有比所述液體物質更低密度的經預發泡的物質。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由包含至少所述天然聚合物的懸浮液或溶液的液體面糊形成進行預發泡的所述至少包含天然聚合物和水的物質。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經預發泡的物質的體積與預發泡前物質的體積之比為1:1.6至1:1.2。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大氣壓力(1.01x105 N/m2(1.01巴))下測量時,所述經預發泡的物質的密度為200-400克/升。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預發泡之后、送入模具之前,所述經預發泡的物質保持在約5x105 N/m2(5巴)的壓力下。
7.如權利要求6所述方法,其特征在于,預發泡之后,所述經預發泡的物質的密度為700-800克/升。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模具為注射模具。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進行預發泡的所述至少包含天然聚合物和水的物質包含發泡劑。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包含天然聚合物和水的物質含有至少10重量%的水。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在進行預發泡期間或之后向所述至少包含天然聚合物和水的物質添加一種或多種添加劑。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一種或多種添加劑包括交聯劑、穩定劑、發泡劑和著色劑中的至少一種。
1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天然聚合物至少一種是淀粉。
1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氣體是氧氣、氮氣或二氧化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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