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成肌細胞分化促進劑有效
| 申請號: | 201380022730.5 | 申請日: | 2013-12-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271144B | 公開(公告)日: | 2018-06-26 |
| 發明(設計)人: | 小泉圣子;杉原富人;井上直樹 | 申請(專利權)人: | 新田明膠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A61K38/00 | 分類號: | A61K38/00;A23K20/147;A23L33/18;A61P21/00;A61P43/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11038 | 代理人: | 羅菊華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成肌細胞 分化 促進劑 可接受 | ||
1.選自下列的肽或其藥學可接受的鹽用于制備成肌細胞分化促進劑的用途:Ala-Hyp-Gly,Hyp-Gly-Pro,Leu-Hyp,Glu-Hyp,Gly-Pro-Hyp,Pro-Ala,Hyp-Gly和Pro-Hyp。
2.權利要求1的用途,其中促進劑包含選自下列的肽:Hyp-Gly和Pro-Hyp,或其藥學可接受的鹽。
3.權利要求1的用途,其中促進劑包含選自下列的2種或更多肽:Ala-Hyp-Gly,Hyp-Gly-Pro,Leu-Hyp,Glu-Hyp,Gly-Pro-Hyp,Pro-Ala,Hyp-Gly和Pro-Hyp,或其藥學可接受的鹽。
4.權利要求1~3之任一項的用途,其中促進劑為下列形式:用于口服施用的制劑,用于向肌肉直接施用的注射劑,經皮劑,栓劑,滴鼻劑或吸入劑。
5.權利要求1~3之任一項的用途,其中促進劑用于運動器官綜合征的治療,少肌癥的治療,運動員、學生等的訓練效果的改善,老年人、長期住院患者等的體力增強及家畜肉質改善。
6.權利要求1~3之任一項的用途,其中一個成年的每天肽劑量在口服施用的情況中是約1~1000mg,及在直接施用到患病的部分的情況中是約0.01~200mg。
7.權利要求1~3之任一項的用途,其中促進劑包含其他活性成分和/或制劑用成分。
8.用于促進成肌細胞分化的組合物,其包含Hyp-Gly-Pro和Pro-Ala的肽或其藥學可接受的鹽,并且還包含選自下列的肽:Ala-Hyp-Gly,Leu-Hyp,Glu-Hyp,Gly-Pro-Hyp,Hyp-Gly和Pro-Hyp,或其藥學可接受的鹽。
9.用于促進成肌細胞分化的組合物,其包含Hyp-Gly-Pro和Pro-Ala的肽或其藥學可接受的鹽,并且還包含選自下列的2種或更多肽:Ala-Hyp-Gly,Leu-Hyp,Glu-Hyp,Gly-Pro-Hyp,Hyp-Gly和Pro-Hyp,或其藥學可接受的鹽。
10.權利要求8或9的組合物,其中組合物為下列形式:用于口服施用的制劑,用于向肌肉直接施用的注射劑,經皮劑,栓劑,滴鼻劑或吸入劑。
11.權利要求8或9的組合物,其中組合物用于運動器官綜合征的治療,少肌癥的治療,運動員、學生等的訓練效果的改善,老年人、長期住院患者等的體力增強及家畜肉質改善。
12.權利要求8或9的組合物,其中一個成年的每天肽劑量在口服施用的情況中是約1~1000mg,及在直接施用到患病的部分的情況中是約0.01~200mg。
13.權利要求8或9的組合物,其中組合物包含其他活性成分和/或制劑用成分。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新田明膠株式會社,未經新田明膠株式會社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380022730.5/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華司磁鐵組件
- 下一篇:一種磁懸浮式球形音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