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高架路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380017616.3 | 申請日: | 2013-04-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583495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4-29 |
| 發明(設計)人: | 盧茨·斯巴羅維茨 | 申請(專利權)人: | 弗蘭茲·格茨爾;盧茨·斯巴羅維茨 |
| 主分類號: | E01C1/04 | 分類號: | E01C1/04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楊靖;車文 |
| 地址: | 奧地利*** | 國省代碼: | 奧地利;A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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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高架路 系統 | ||
1.一種高架路系統(1),所述高架路系統具有在地面水平上方延伸的高架路(3),其特征在于,所述高架路(3)具有相互交叉的運輸道(4)和環繞的轉移道(8),所述運輸道在交叉區域(7)上上下疊置地延伸,所述轉移道由在所述交叉區域(7)之間的運輸道區段(9)包圍,其中,所述運輸道區段(9)沿著轉移區域(11)與所述環繞的轉移道(8)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架路系統(1),其特征在于,所述轉移道(8)由在相鄰的交叉區域(7)之間的運輸道區段(9)包圍。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高架路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轉移道(8)由基本上直線延伸的運輸道區段(9)包圍。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高架路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轉移道(8)由四個運輸道區段(9)包圍。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高架路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轉移道(8)由彼此基本上成直角地延伸的運輸道區段(9)包圍。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高架路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運輸道區段(9)至少在所述轉移區域(11)中基本上平行于所述轉移道(8)地延伸。
7.根據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高架路系統,其特征在于,每個運輸道區段(9)與至少一條,優選與正好一條轉移道(8)鄰接。
8.根據權利要求1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高架路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轉移道(8)具有基本上直線延伸的轉移區段(14),所述轉移區段通過弧形延伸的轉彎區段(15)彼此連接。
9.根據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高架路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轉移道(8)與每個相鄰的運輸道區段(9)都通過至少一個,優選兩個轉移區段(11)連接。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高架路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運輸道(4)構造為單行道,所述單行道分別具有唯一一條行駛車道(4‘)。
11.根據權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項所述的高架路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運輸道(4)具有1.5米至3米的寬度,優選具有大致2米的寬度。
12.根據權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項所述的高架路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轉移道(8)與至少一條通往地面的接駁道連接,優選在每個轉移區段(14)上都與至少一條通往地面的接駁道連接。
13.根據權利要求1至12中任一項所述的高架路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轉移道(8)具有相對于相鄰的運輸道區段(9)以更小的高度延伸的至少一個減速或停車區段(16)。
14.根據權利要求1至13中任一項所述的高架路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高架路(2)通過由纖維混凝土,優選由超高性能纖維混凝土制成的預制件形成。
15.根據權利要求1至14中任一項所述的高架路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高架路(2)中的至少多條高架路在底側具有用于懸掛式車輛(35),特別是用于磁懸浮吊艙的引導裝置(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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