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防偽標簽及其生產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380012081.0 | 申請日: | 2013-02-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144796A | 公開(公告)日: | 2014-11-12 |
| 發明(設計)人: | S·博格施米勒;K·舒爾特-威金;S·諾埃特;B·特哈利 | 申請(專利權)人: | 蒂薩斯克里博斯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B42D15/00 | 分類號: | B42D15/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嘉元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11484 | 代理人: | 張永新 |
| 地址: | 德國***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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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防偽 標簽 及其 生產 方法 | ||
1.一種具有至少一個金屬化層(2)的防偽載體(1),在其中引入有至少一個光學可變元件(6),并且所述至少一個光學可變元件(6)具有非獨立的壓花結構(A),其特征在于:
所述至少一個光學可變元件(6)具有獨立的激光光刻結構(B),該激光光刻結構具有小于20微米的分辨率。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偽載體(1),其特征在于,所述分辨率小于5微米。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防偽載體(1),其特征在于:所述將壓花結構(A)和所述激光光刻結構(B)引入到同一金屬化層(2)。
4.如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防偽載體(1),其特征在于:所述壓花結構(A)和所述激光光刻結構(B)至少在一些子區域重疊。
5.如權利要求1至4中至少一項所述的防偽載體(1),其特征在于,所述壓花結構(A)和所述激光光刻結構(B)彼此精確配合的布置。
6.如權利要求1至5中至少一項所述的防偽載體(1),其特征在于,所述激光光刻結構(B)至少在子區域(10)至少局部地脫金屬化。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防偽載體(1),其特征在于,所述子區域(10)完全脫金屬化。
8.如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防偽載體(1),其特征在于,所述子區域(10)作為光柵脫金屬化。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防偽載體(1),其特征在于,在子區域(10)中,所述脫金屬化的柵格化是逐漸增大的。
10.如前述權利要求中的至少一項所述的防偽載體(1),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學可變元件(6)在子區域(10)中是透明的。
11.一種具有至少一個金屬化層(2)的防偽載體(1)的制造方法,其通過以下步驟制造
壓花加工一種非獨立的壓花結構(A)到所述金屬化層(2)內和借助于激光將獨立的激光光刻結構(B)光刻曝光到金屬化層(2)內,
以小于20微米的分辨率曝光所述光刻結構(B),
由壓花結構(A)和所述光刻結構(B)一起形成所述至少一個光學可變元件(6)。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非獨立的壓花結構(A)首先沿著所述載體(1)壓花到所述金屬化層(2)內,然后,獨立的激光光刻結構(B)曝光到所述金屬化層(2)內。
13.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獨立的激光光刻結構(B)首先沿所述載體(1)曝光到金屬化層(2)內,隨后,非獨立的壓花結構(A)壓花到所述金屬化層(2)內。
14.如權利要求11、12或13中至少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激光光刻結構(B)和所述壓花結構(A)彼此精確配合的引入到金屬化層(2)內。
15.如權利要求11至14中至少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刻結構(B)的子區域(11)脫金屬化到透明的程度,所述壓花結構(A)的子區域相對于所述透明子區域(10)布置,使它們通過透明子區域(10)閃光。
16.如權利要求11至15中至少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載體(1)是在所述光學可變元件(6)之間分離的,并且將所述光學可變元件(6)應用到制品、特別是包裝上。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學可變元件(6)設有透明子區域(11),并且所述制品的表面標識透過所述透明子區域(10)閃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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