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非織造漫射體的顯示器在審
| 申請號: | 201380007079.4 | 申請日: | 2013-01-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136970A | 公開(公告)日: | 2014-11-05 |
| 發明(設計)人: | 豐岡和彥;松田弘樹;山室正樹;詹姆斯·A·蒂倫;賈楊塔·查克拉瓦蒂;埃里克·W·納爾遜;約翰·A·惠特利 | 申請(專利權)人: | 3M創新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2F1/133 | 分類號: | G02F1/133;B32B5/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昊聯合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12 | 代理人: | 丁業平;金小芳 |
| 地址: | 美國明***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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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織造 漫射 顯示器 | ||
1.一種顯示系統,其包括:
液晶顯示面板;
能夠發射光的發射光光源;和
光學地介于所述光源和所述液晶顯示面板之間的聚合物非織造漫射體元件,所述聚合物非織造漫射體為非取向的并且具有小于50微米的纖維直徑、大于5的長度/直徑的纖維長寬比和10至80g/m2范圍內的基重。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系統,其中所述顯示系統為直接照明式顯示系統。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系統,其中所述顯示系統為側光式顯示系統。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所述的顯示系統,其中所述聚合物非織造漫射體元件具有0.15g/cc或更大的密度。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所述的顯示系統,其中所述聚合物非織造漫射體元件具有50%或更大的可見光透射率。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所述的顯示系統,其中所述聚合物非織造漫射體元件具有0.9或更大的有效透射率。
7.根據權利要求1至6所述的顯示系統,其中所述聚合物非織造漫射體元件具有80%或更大的霧度。
8.根據權利要求1至7所述的顯示系統,其中所述聚合物非織造漫射體元件具有70%或更小的清晰度。
9.根據權利要求1至8所述的顯示系統,其中所述聚合物非織造漫射體元件包含樹脂,所述樹脂填充所述非織造漫射體元件的至少一部分。
10.一種顯示系統,包括:
液晶顯示面板;
能夠發射光的發射光光源;和
光學地介于所述光源和所述液晶顯示面板之間的聚合物非織造漫射體元件,所述聚合物非織造漫射體為非取向的并且具有50%或更大的可見光透射率和0.9或更大的有效透射率。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顯示系統,其中所述顯示系統為直接照明式顯示系統。
12.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顯示系統,其中所述顯示系統為側光式顯示系統。
13.根據權利要求9至11所述的顯示系統,其中所述聚合物非織造漫射體元件具有0.15g/cc或更大的密度。
14.根據權利要求9至12所述的顯示系統,其中所述聚合物非織造漫射體元件具有小于50微米的纖維直徑。
15.根據權利要求9至13所述的顯示系統,其中所述聚合物非織造漫射體元件具有大于5的長度/直徑的纖維長寬比。
16.根據權利要求9至14所述的顯示系統,其中所述聚合物非織造漫射體元件具有10至80g/m2范圍內的基重。
17.根據權利要求9至15所述的顯示系統,其中所述聚合物非織造漫射體元件具有80%或更大的霧度。
18.根據權利要求9至16所述的顯示系統,其中所述聚合物非織造漫射體元件具有70%或更小的清晰度。
19.根據權利要求9至17所述的顯示系統,其中所述聚合物非織造漫射體元件具有65%或更大的可見光透射率。
20.根據權利要求9至18所述的顯示系統,其中所述聚合物非織造漫射體元件具有1.0或更大的有效透射率。
21.根據權利要求9至19所述的顯示系統,其中所述聚合物非織造漫射體元件具有90%或更大的霧度和70%或更大的透射率。
22.根據權利要求1至8所述的顯示系統,其中所述聚合物非織造漫射體元件包含樹脂,所述樹脂填充所述非織造漫射體元件的至少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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