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光電子器件設備在審
| 申請號: | 201380006072.0 | 申請日: | 2013-01-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206010A | 公開(公告)日: | 2014-12-10 |
| 發明(設計)人: | 伯恩哈德·西塞格爾;胡貝特·邁瓦爾德;馬里詹·科斯特倫;菲利普·E·莫斯科維茨;沃倫·P·莫斯科維茨;諾溫·馮馬爾姆 | 申請(專利權)人: | 歐司朗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5B33/08 | 分類號: | H05B33/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余剛;李慧 |
| 地址: | 德國***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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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光電子 器件 設備 | ||
1.一種光電子器件設備,具有:
·帶有至少一個第一光電子器件的第一光電子器件組(106,410-n),其中至少一個所述第一光電子器件設置用于提供第一色階(212)的電磁輻射;
·帶有至少一個第二光電子器件的第二光電子器件組(102,410-1),其中至少一個所述第二光電子器件設置用于提供第二色階(210)的電磁輻射;和
·相位調光器(406),
·其中所述相位調光器(406)設置為提供具有第一調光度的第一運行模式和具有第二調光度的第二運行模式,
·其中所述位調光器(406)驅控所述第一光電子器件組(106,410-n)和所述第二光電子器件組(102,410-1),使得在所述第一運行模式中,對所述光電子器件設備的光電子器件的第一區域進行通電并且在所述第二運行模式中對所述光電子器件設備的光電子器件的第二區域進行通電;
·其中在所述光電子器件設備的所提供的電磁輻射的總強度方面,所述第一色階(212)的電磁輻射在所述第一運行模式中的份額比在所述第二運行模式中小,并且所述第二色階(210)的電磁輻射在所述第一運行模式中的份額比在所述第二運行模式中大。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電子器件設備,其中,所述相位調光器(406)設置用于所述光電子器件的相選通控制和/或相斬波控制。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光電子器件設備,其中,所述第一光電子器件組(106,410-n)具有的光電子器件比所述第二光電子器件組(102,410-1)多至少一個或者少至少一個。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項所述的光電子器件設備,其中,所述第一光電子器件組(106,410-n)電連接在所述第二光電子器件組(102,410-1)上游。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的任一項所述的光電子器件設備,其中,所述第一光電子器件組(106,410-n)和/或所述第二光電子器件組(102,410-1)具有光電子器件的串聯電路、并聯電路、和/或串聯電路和并聯電路的組合。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的任一項所述的光電子器件設備,其中,所述光電子器件設備設置用于使所述第二光電子器件在所述光電子器件設備的布置(800)中至少部分地圍繞所述第一光電子器件。
7.根據權利要求1至6中的任一項所述的光電子器件設備,其中,所述光電子器件設備的光電子器件的被通電的所述區域在所述第二運行模式中比在第一運行模式中小。
8.根據權利要求1至7中的任一項所述的光電子器件設備,其中,所述第一色階(212)具有與所述第二色階(210)不同的色坐標。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光電子器件設備,其中,所述第一色階(212)具有比所述第二色階(210)更高的關聯色溫。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光電子器件設備,其中,所述第一色階(212)具有比所述第二色階(210)更低的關聯色溫。
11.根據權利要求1至10中的任一項所述的光電子器件設備,所述光電子器件設備還具有至少一個第三光電子器件組(104,410-2,410-3)。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光電子器件設備,其中,所述第三光電子器件組(104,410-2,410-3)的至少一個光電子器件相對于所述第一光電子器件組(106,408-n)的光電子器件和/或所述第二光電子器件組(102,410-1)的光電子器件具有不同的光電特性。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光電子器件設備,其中,所述第三光電子器件組(104,410-2,410-3)提供具有第三色階的電磁輻射。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光電子器件設備,其中,所述第三色階具有關聯色溫,該關聯色溫的值設計在所述第一色階(212)和所述第二色階(210)之間。
15.根據權利要求1至14中的任一項所述的光電子器件設備,所述光電子器件設備設置為能調光的照明裝置,其中所提供的所述電磁輻射的色階在調光時從所述第一色階(210)轉換至所述第二色階(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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