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非熔融和部分熔融型氣流床氣化爐有效
| 申請號: | 201380003241.5 | 申請日: | 2013-04-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874748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6-18 |
| 發明(設計)人: | 鄭錫愚;李承鐘;金大成;尹用承;李真旭 | 申請(專利權)人: | 社團法人高等技術研究院研究組合 |
| 主分類號: | C10J3/48 | 分類號: | C10J3/48;C10J3/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鈞成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 代理人: | 臧建明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韓國;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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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熔融 部分 氣流 氣化 | ||
1.一種非熔融和部分熔融型氣流床圓柱形氣化爐,其中經設置在所述氣化爐頂部的一個或多個燃燒器向所述氣化爐供應作為原料的煤粉和氧化劑,
其中每個燃燒器由三重管組成,并且包括:
最中心區域的原料供應管線,經該原料供應管線,通過載料氣體將所述煤粉噴射入所述氣化爐;
主氧化劑區域,該區域設置為環繞所述原料供應管線的環形區域,其中形成有多個主氧化劑供應孔,主氧化劑通過所述主氧化劑供應孔以與所述煤粉經所述原料供應管線供應至的區域垂直地或呈角度地噴射,以便所述煤粉朝向所述中心區域;以及
冷卻水區域,該區域設置為環繞所述主氧化劑區域的最外環形區域,經所述冷卻水區域將冷卻水引入到所述氣化爐中或從所述氣化爐中排出,
根據所述煤粉的性質,所述氣化爐優選地在1250-1450℃溫度范圍內工作或者在1150-1500℃溫度范圍內工作。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非熔融和部分熔融型氣流床圓柱形氣化爐,其特征在于,每個所述燃燒器由四重管組成,并進一步包括次氧化劑區域,該區域設置為環繞所述主氧化劑區域的環形區域,其中形成有多個次氧化劑供應孔,次氧化劑通過所述次氧化劑供應孔以與所述煤粉經所述原料供應管線供應至的區域垂直地或呈角度地噴射,以便所述煤粉朝向所述中心區域。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非熔融和部分熔融型氣流床圓柱形氣化爐,其特征在于,所述氧化劑以約-20°至+20°的角度噴射至所述煤粉噴射至的區域,以便控制所述煤粉和所述氧化劑的混合程度。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非熔融和部分熔融型氣流床圓柱形氣化爐,其特征在于,考慮到所述煤粉的反應度以及所述煤粉顆粒的移動方向,以氧化劑供應總量的50-100%的量供應所述主氧化劑,以氧化劑供應總量的0-50%的量供應所述次氧化劑。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非熔融和部分熔融型氣流床圓柱形氣化爐,其特征在于,所述氣化爐的反應區域的長徑比(L/D)為5-10,其中L和D分別為所述反應區域的長度和直徑。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非熔融和部分熔融型氣流床圓柱形氣化爐,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煤粉為反應性差的高品級煤時,所述氧化劑以0°到+20°的角度噴射并且幾乎全部由主氧化劑組成,當所述煤粉為反應性好的低品級煤時,所述氧化劑以-20°到0°的角度噴射并由主氧化劑和次氧化劑組成,控制所噴射的所述主氧化劑和所述次氧化劑之間的比例,以便所述煤粉的氣化與僅供應主氧化劑相比能相對較慢地發生。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非熔融和部分熔融型氣流床圓柱形氣化爐,其特征在于,所述次氧化劑供應孔的數量比所述主氧化劑供應孔數量多2-3倍,并且所述次氧化劑供應孔直徑為所述主氧化劑供應孔直徑的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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