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井下防噴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320865543.0 | 申請日: | 2013-12-25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756110U | 公開(公告)日: | 2014-08-06 |
| 發明(設計)人: | 王果;曾義金;馬東軍;劉建華;牛新明;范紅康;陶興華;張建龍;劉鵬;劉曉丹;張輝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工程技術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E21B33/10 | 分類號: | E21B33/10;E21B33/128 |
| 代理公司: | 北京聿宏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72 | 代理人: | 吳大建;劉華聯 |
| 地址: | 100728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井下 裝置 | ||
1.一種井下防噴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封隔器,包括封隔器本體,在所述封隔器本體內設有第二滑套,在所述封隔器本體的外壁上設有封隔單元,
循環器,包括連接在所述封隔器本體的上游端的且具有循環孔的循環器本體,以及設在所述循環器本體內的用于封閉或敞開所述循環孔第一滑套;
其中,所述第二滑套構造成能在流體作用下向下運動,從而促動所述封隔單元封隔環空,
所述第一滑套構造成能在所述封隔單元封隔環空之后敞開所述循環孔,使得所述環空內的流體進到內空中,
當處于所述封隔單元的上游的所述內空和環空內的流體的壓力均能超過處于所述封隔單元的下游的流體的壓力后,所述第一滑套封閉所述循環孔,并且所述第二滑套在流體作用下繼續向下運動,從而促使所述封隔單元解封環空。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井下防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循環器本體還具有憋壓孔,所述第一滑套包括整體式徑向形成在所述第一滑套的外壁上的執行部,在所述執行部的兩端分別形成了由所述循環器本體和第一滑套共同限定的容納腔和與所述憋壓孔相連通的憋壓腔,所述容納腔內設有彈性件,
其中,當所述環空內的流體通過所述憋壓孔和憋壓腔作用在執行部上的壓力小于所述彈性件的偏壓力時,所述第一滑套處于封閉所述循環孔的第一位置,
當所述環空內的流體通過所述憋壓孔和憋壓腔作用在執行部上的壓力大于所述彈性件的偏壓力時,所述執行部帶動所述第一滑套運動到使得所述循環孔敞開的第二位置。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井下防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封隔器本體包括整體式徑向形成在所述封隔器本體的外壁上的支撐部,所述第二滑套與封隔器本體通過第一和第二級剪切單元相連接,在所述第二滑套的側壁上設有控制孔,所述封隔單元包括封隔筒及設置在所述封隔筒的下游端的推動套,所述推動套的內壁接合于所述支撐部的外周,并且在所述支撐部的兩端分別形成有由所述封隔器本體和推動套共同限定的第一腔和第二腔,所述第二滑套的下游端內通過第三級剪切單元連接有憋壓單元,
其中,當所述內空憋壓而使所述第一級剪切單元失效時,所述第二滑套滑動到使所述控制孔導通第一腔的第一工作位置,使得所述內空內的流體進入到所述第一腔內并作用于所述推動套使所述封隔筒封隔所述環空,
當所述內空憋壓至所述第二級剪切單元失效后,所述第二滑套滑動到使所述控制孔導通所述第二腔的第二工作位置,使得所述內空內的流體進入到所述第二腔內并作用于所述推動套使所述封隔筒解封所述環空,
當所述內空憋壓至所述第三級剪切單元失效后,所述憋壓單元脫離所述第二滑套,從而導通所述內空。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井下防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憋壓單元包括通過第三級剪切單元連接在所述第二滑套的下游端內的管狀的球座,以及能夠密封式設在所述球座的上游端的憋壓球。
5.根據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井下防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級剪切單元包括穿過所述第二滑套和所述封隔器本體的第一剪釘,所述第二級剪切單元包括穿過所述第二滑套和所述封隔器本體的第二剪釘,所述第二滑套和/或所述封隔器本體具有沿徑向貫通的供所述第二剪釘沿軸向滑動的滑道。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井下防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封隔器本體包括從其內壁上沿徑向向內延伸的用于定位所述第二滑套停留到第二工作位置處的凸起,所述凸起在徑向上不超出所述第二滑套的內壁。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井下防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封隔器本體包括用于連通所述第一腔與所述內空的第一通孔,以及用于連通所述第二腔與所述內空的第二通孔,所述第二滑套的下游端到所述凸起的距離等于所述第一通孔到所述第二通孔的距離加上所述滑道的軸向長度。
8.根據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井下防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封隔筒包括能夠彼此徑向疊加的上膠筒和下膠筒,所述上膠筒通過固定件固接于所述封隔器本體的外壁上,所述下膠筒連接于所述推動套,在所述上膠筒與封隔器本體之間設有用于輔助所述上膠筒和下膠筒封隔的助脹環。
9.根據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井下防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孔處于所述憋壓單元的上游。
10.根據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井下防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循環器本體與封隔器本體通過連接節相連,所述連接節的外周和所述循環器本體的外周及封隔單元的外周構造成相互齊平。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工程技術研究院,未經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工程技術研究院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320865543.0/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