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300t 電動輪自卸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320852324.9 | 申請日: | 2013-12-23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698444U | 公開(公告)日: | 2014-07-09 |
| 發明(設計)人: | 梁小波;彭國譜;李吉平;王邵潭;朱倫敏 | 申請(專利權)人: | 湘電重型裝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D33/06 | 分類號: | B62D33/06 |
| 代理公司: | 長沙星耀專利事務所 43205 | 代理人: | 姜芳蕊;寧星耀 |
| 地址: | 411101 湖南省***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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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300 動輪 卸車 | ||
1.300t?電動輪自卸車,包括柴油機、車架、結構件、行駛系統、液壓控制系統、電動輪、車斗、制動電阻柵、電控柜、駕駛室,柴油機與同步發電機相連,同步發電機與電控柜電連接,電控柜與電動輪電連接,電動輪通過輪邊減速機構與行駛系統相連,車架設于行駛系統上,車架通過前橋獨立懸掛、后橋非獨立懸掛與行駛系統連接;車斗設于車架上,車架的縱梁尾部與車斗底部的鉸接支座鉸接,結構件架設于車架的前上部,駕駛室安裝在結構件左側的安裝平臺上,電控柜安裝在車架的龍門梁頂部,電控柜處于駕駛室和制動電阻柵中間,電動輪經電控柜與制動電阻柵電連接,制動電阻柵安裝在結構件右側的安裝平臺上;其特征在于:所述駕駛室包含底架和頂架,底架和頂架之間設有八根立柱,八根立柱包括四根主立柱和四根次立柱,四根主立柱分別為第一主立柱、第二主立柱、第三主立柱和第四主立柱;四根次立柱分別為第一次立柱、第二次立柱、第三次立柱、第四次立柱,所述底架包括兩根底梁,兩根底梁分別為第一底梁和第二底梁,第一主立柱、第二主立柱對稱設于第一底梁兩端,第三主立柱、第四主立柱對稱設于第二底梁兩端,第一次立柱、第二次立柱對稱設于第一底梁中部,第三次立柱、第四次立柱對稱設于第二底梁中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300t?電動輪自卸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駕駛室的第一底梁、第二底梁均為梯形加強梁。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300t?電動輪自卸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駕駛室的第一主立柱、第一次立柱之間設有第一橫欄;第二主立柱、第二次立柱之間設有第二橫欄;第三主立柱、第三次立柱之間設有第三橫欄;第四主立柱、第四次立柱之間設有第四橫欄。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300t?電動輪自卸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駕駛室的第一橫欄、第一底梁之間設有第一“Y”形支架;第三橫欄、第二底梁之間設有第二“Y”形支架。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300t?電動輪自卸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駕駛室的頂架上設有第一橫梁、第二橫梁;第一橫梁位于第一次立柱和第三次立柱頂端,第二橫梁位于第二次立柱和第四次立柱頂端,八根立柱、底架、頂架、第一橫梁和第二橫梁形成框架結構。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300t?電動輪自卸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駕駛室的第一底梁、第二底梁之間設有至少兩根底架橫梁,底架橫梁兩端分別與第一底梁、第二底梁固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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