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用于汽車的四驅混合動力系統及具有其的汽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320788413.1 | 申請日: | 2013-12-03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611726U | 公開(公告)日: | 2014-05-28 |
| 發明(設計)人: | 賀林;張君鴻;李志華;魯連軍;杜京杰;任曉玲;衛曉薇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K6/20 | 分類號: | B60K6/20;B60W30/182 |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張大威 |
| 地址: | 102206***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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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汽車 混合 動力 系統 具有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汽車制造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用于汽車的四驅混合動力系統及具有其的汽車。
背景技術
針對國家的2020燃效標準,如果單獨采用燃油驅動系統會難以實現,因此,采用混合動力系統勢在必行,但是采用非插電式混合動力系統,也具有極大的挑戰性。例如,以下為現有的混合動力系統的相關專利:
1)上燃動力,2006.10.9,CN200951714(Y),ISG(位置不在發動機和變速箱之間),然而,該系統帶發電機,但是不插電。
2)深圳先進技術研究院,2007.9.4,CN101186209(A),該系統采用ISG電機,但是不帶插電。
3)劉長印,2008.11.18CN101734137(A),該系統無ISG,帶插電。
4)同濟大學,2010.7.23CN201756055(U),ISG,該系統不插電,采用輪邊驅動,DCT。
5)吉利:2010.10.13,CN201931986(U),2010.6.21,CN201721312(U),2010.9.17,CN201784618(U),均為帶ISG,不插電。
對于現有的混合動力系統,若是不采用插電式方案,僅僅采用ISG混合動力方式,則難以實現2020年的4.9升每百公里的法規要求;若是采用僅給前驅ISG電機配置動力電池和車載充電器,則在回收制動時,難以回收后輪制動力。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旨在至少解決上述技術問題之一。
為此,本實用新型的一個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用于汽車的四驅混合動力系統,該系統通過動力電池和ISG混合動力子系統實現雙源動力相互協調工作,能夠提高汽車的燃效。
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個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汽車。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種用于汽車的四驅混合動力系統,包括:動力電池系統;用于驅動所述汽車后輪的輪轂電機;用于控制所述輪轂電機的輪轂電機控制器,所述輪轂電機控制器通過高壓配電箱與所述動力電池系統相連;用于驅動所述汽車的前輪的ISG混合動力子系統,所述ISG混合動力子系統通過前差減總成與所述汽車的前驅動橋相連;整車控制器,所述整車控制器分別與所述ISG混合動力子系統和所述輪轂電機控制器相連,以控制所述汽車實現前驅、后驅或四驅的運行模式。
根據本實用新型的用于汽車的四驅混合動力系統,通過采用動力電池系統和ISG混合動力子系統實現雙源動力的相互協調工作,能夠提高汽車的燃效,使其滿足相關燃效法規的要求。另外,通過輪轂電機驅動汽車后輪和/或ISG混合動力子系統驅動汽車前輪可實現汽車前驅、后驅或四驅。且在四驅模式下回收制動時,前后軸的制動力均可進行回收制動,從而實現了制動能量的完全回收。且該系統是在ISG混合動力系統的基礎上略作改動,因此,投入成本較低。
另外,根據本實用新型上述的用于汽車的四驅混合動力系統還可以具有如下附加的技術特征:
進一步地,所述輪轂電機包括用于驅動所述汽車的左后輪的第一輪轂電機和用于驅動所述汽車的右后輪的第二輪轂電機。
進一步地,所述ISG混合動力子系統包括:發動機;ISG電機,所述ISG電機通過離合器與所述發動機相連;變速箱,所述變速箱的輸入軸與所述ISG電機相連,所述變速箱的輸出軸與所述前差減總成相連;用于控制所述ISG電機的ISG電機控制器,所述ISG電機控制器通過所述高壓配電箱與所述動力電池系統相連;用于控制所述發動機的發動機控制器,所述發動機控制器與所述發動機相連。
進一步地,所述動力電池系統包括:動力電池;用于對所述動力電池進行管理的電池管理器,所述電池管理器與所述動力電池相連。
進一步地,還包括:用于對所述動力電池進行充電的車載充電機,所述車載充電機通過所述配電箱與所述動力電池相連。
本實用新型第二方面還提供了一種汽車,包括本實用新型上述提供的所述用于汽車的四驅混合動力系統。
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汽車,通過采用動力電池系統和ISG混合動力子系統實現雙源動力的相互協調工作,能夠提高燃效,使其滿足相關燃效法規的要求。另外,通過輪轂電機驅動汽車后輪和/或ISG混合動力子系統驅動汽車前輪可實現汽車前驅、后驅或四驅。且在四驅模式下回收制動時,前后軸的制動力均可進行回收制動,從而實現了制動能量的完全回收。且該汽車的四驅混合動力系統是在ISG混合動力系統的基礎上略作改動,因此,投入成本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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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60K 車輛動力裝置或傳動裝置的布置或安裝;兩個以上不同的原動機的布置或安裝;輔助驅動裝置;車輛用儀表或儀表板;與車輛動力裝置的冷卻、進氣、排氣或燃料供給結合的布置
B60K6-00 用于共用或通用動力裝置的多個不同原動機的布置或安裝,例如具有電動機和內燃機的混合動力系統
B60K6-08 . 包括燃機以及機械或流體能量儲存裝置的原動機
B60K6-20 . 包括電動機和內燃機的原動機,例如HEVs
B60K6-22 ..以專門適用于HEVs的設備、部件或裝置為特征的
B60K6-42 ..以混合電動車輛的體系結構為特征的
B60K6-50 ..以傳動單元的類型或布置為特征的動力傳動系統結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