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輪式手推車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320633435.0 | 申請日: | 2013-10-1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528528U | 公開(公告)日: | 2014-04-09 |
| 發(fā)明(設(shè)計)人: | 張志雁;阮建華;孫惠球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江南嘉捷電梯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B3/02 | 分類號: | B62B3/02 |
| 代理公司: | 上海方本律師事務(wù)所 31269 | 代理人: | 余全平;汪玉平 |
| 地址: | 215122 江蘇省***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輪式 手推車 | ||
1.輪式手推車,其包括籃筐(1)、支撐架(2)、滾輪(3,5)、和保持部件(4),其中,?
所述支撐架(2)支承所述籃筐(1),并且位于所述滾輪(3,5)和所述籃筐(1)之間,?
所述滾輪(3,5)包括前滾輪(3)和后滾輪(5),其中,所述滾輪(3,5)各自獨立地與所述支撐架(2)相連,并且所述滾輪(3,5)能夠繞第一滾動軸線(350)在地面上滾動,且能夠繞第二擺動軸線(351)擺動或轉(zhuǎn)動,其中,所述第一滾動軸線(350)垂直于所述第二擺動軸線(351),?
所述保持部件(4)與所述支撐架(2)相連,并且,所述保持部件(4)能夠被輸送系統(tǒng)的鏈條上的保持裝置卡持,從而,所述輪式手推車能夠隨所述鏈條一起運動,?
所述保持部件(4)不與所述滾輪(3,5)的第一滾動軸體(355)直接相連;?
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持部件(4)至少包括橫向部段(401),其中,所述橫向部段(401)能夠被所述輸送系統(tǒng)的鏈條上的保持裝置卡持,并且,所述橫向部段(401)位于滾輪頂平面(354)下方,其中,所述滾輪頂平面(354)包括至少三個所述滾輪的最高點(353);?
并且,所述橫向部段(401)位于所述前滾輪(3)之間,且所述橫向部段(401)的長度小于所述前滾輪(3)之間的距離。?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輪式手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橫向部段(401)在縱向上向前方不超出所述前滾輪(3)的極前母線(31),其中,所述前滾輪(3)的極前母線(31)是指:在所述前滾輪(3)繞其第二擺動軸線轉(zhuǎn)動而在縱向上所能達到的最靠前方位置的情形下,所述前滾輪(3)的滾動圓柱表面的最靠前方的母線。?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輪式手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橫向部段(401)在縱向上位于所述前滾輪(3)的極前母線(31)和極后母線?(32)之間,其中,所述前滾輪(3)的極后母線(32)是指:在所述前滾輪(3)繞其第二擺動軸線轉(zhuǎn)動(351)而在縱向上所能達到的最靠后方位置的情形下,所述前滾輪(3)的滾動圓柱表面的最靠后方的母線。?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輪式手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架(2)包括第一架體(201)和第二架體(202);所述保持部件(4)是連接所述第一架體(201)和所述第二架體(202)的連接桿(4),并且,所述橫向部段(401)是所述連接桿(4)進行船形彎曲后的船形體的底部分。?
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輪式手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持部件(4)由圓柱棒材通過彎折形成。?
6.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4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輪式手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持部件(4)能夠繞第三擺動軸線(40)進行擺動,并且能夠被鎖定在相應(yīng)的擺動位置,其中,所述第三擺動軸線(40)穿過所述保持部件(4)與所述第一架體(201)和所述第二架體(202)相連接的兩個連接點(241,242)。?
7.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輪式手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架(2)包括第一架體(201)和第二架體(202);?
橫桿(402)連接所述第一架體(201)和所述第二架體(202);?
所述保持部件(4)包括第一分支(403)、橫向部段(401)、第二分支(404),其中,所述第一分支(403)的第一端部與所述第一架體(201)相連,所述第一分支(403)的第二端部與所述橫向部段(401)相連;所述第二分支(404)的第一端部與所述第二架體(202)相連,所述第二分支(404)的第二端部與所述橫向部段(401)相連。?
8.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7所述的輪式手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分支(403)和所述第二分支(404)被卡持在所述橫桿(402)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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