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具有搬運小車功能的工作臺有效
| 申請號: | 201320630964.5 | 申請日: | 2013-10-1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566658U | 公開(公告)日: | 2014-04-30 |
| 發明(設計)人: | 嚴永明 | 申請(專利權)人: | 嚴永明 |
| 主分類號: | B25H1/00 | 分類號: | B25H1/00;B62B3/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天協和誠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 31216 | 代理人: | 張恒康 |
| 地址: | 312353 浙江***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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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搬運 小車 功能 工作臺 | ||
1.一種具有搬運小車功能的工作臺,包括桌板和設于桌板底面的四個支撐腳,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小車框架、四個車輪、軸套、轉軸、小車拉桿、第一輪軸、第二輪軸和兩個耳攀,所述四個支撐腳的頂端鉸接于所述桌板底面,所述小車框架設于所述桌板底面并小車框架兩端位于所述四個支撐腳的外側,所述四個車輪分別設于所述第一輪軸和第二輪軸兩端,所述第二輪軸通過支架設于所述小車框架尾端底面,所述軸套設于所述小車框架前端底面中部,所述轉軸設于所述第一輪軸頂面中部,所述轉軸穿入所述軸套內并轉軸頂端采用卡簧固定,所述兩個耳攀分別間隔設于所述第一輪軸前端面中部,所述小車拉桿底端鉸接于所述兩個耳攀之間。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搬運小車功能的工作臺,其特征在于:本桌子還包括兩個鞍形腳,所述兩個鞍形腳間隔布置,所述四個支撐腳分別設于所述兩個鞍形腳的頂面。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搬運小車功能的工作臺,其特征在于:本桌子還包括網籃,所述網籃設于所述兩個鞍形腳之間。
4.根據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具有搬運小車功能的工作臺,其特征在于:所述小車拉桿是伸縮桿。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具有搬運小車功能的工作臺,其特征在于:本工作臺還包括軸承,所述軸承設于所述軸套與轉軸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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