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用于煙草專賣的語音識別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320610591.5 | 申請日: | 2013-09-3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588668U | 公開(公告)日: | 2014-05-07 |
| 發明(設計)人: | 劉魁 | 申請(專利權)人: | 劉魁 |
| 主分類號: | G10L15/30 | 分類號: | G10L15/3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414000 湖南省岳陽***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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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煙草專賣 語音 識別 系統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煙草專賣監督管理系統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用于煙草專賣的語音識別系統。
背景技術
近年來,煙草專賣管理工作得到不斷重視,并逐步建立了一套較為完善的煙草專賣管理監督體系,然而隨著行業的發展和工作的不斷深入推進,這種基于軟件的煙草專賣管理監督體系開始逐漸暴露出一些問題,并亟需相應的硬件支持以保證管理監督體系的正常運作;例如,卷煙的代訂代購問題:某些不法經營戶利用其市場的操縱能力,違背煙草公司政策初衷,采取租借、轉讓等方式獲取卷煙經營不善零售戶的許可證,直接“幫助”其經營,有選擇性的進行集中代訂代購,為其開展卷煙的非法流通囤積貨源;卷煙的代簽代收問題:不法經營戶通過“遙控指揮”卷煙零售“小戶”,有計劃、有安排的訂購某些品牌卷煙,然后在卷煙配送的簽收過程中直接代理簽收,或者前送后收;因此,如何通過相應的識別設備,準確高效地監督、管理合法經營戶的經營過程,成為當前煙草專賣管理監督中的一項重要課題。
實用新型內容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可以有效監管合法經營戶的經營過程,有效防止代訂代購和代簽代收問題的用于煙草專賣的語音識別系統。?
本實用新型的用于煙草專賣的語音識別系統,包括語音手持終端和服務端,所述語音手持終端包括語音采集模塊和信號傳輸模塊,所述語音采集模塊與信號傳輸模塊相連,所述服務端包括信號接收模塊、識別及控制模塊、數據存儲模塊和顯示模塊,所述信號接收模塊、數據存儲模塊和顯示模塊均與識別及控制模塊相連,其中,
所述語音采集模塊,采集語音信息、將所述語音信息轉換為語音數字信號、并將所述語音數字信號發送至所述信號傳輸模塊;
所述信號傳輸模塊,將所述語音數字信號發送至所述信號接收模塊;
所述信號接收模塊,將所述語音數字信號發送至所述識別及控制模塊;
所述數據存儲模塊,存儲煙草專賣相關人員語音信息;
所述識別及控制模塊,調取所述煙草專賣相關人員語音信息并與所述語音數字信號比對、并將語音比對結果通過所述顯示模塊顯示、同時將語音比對結果通過信號接收模塊和信號傳輸模塊反饋至所述語音采集模塊。
進一步的,所述語音手持終端還包括衛星定位模塊,所述衛星定位模塊將位置信息通過所述信號傳輸模塊發送至所述信號接收模塊,所述信號接收模塊將所述位置信息發送至識別及控制模塊。
進一步的,所述衛星定位模塊為GPS或北斗衛星定位模塊。
進一步的,所述語音手持終端還包括指紋采集模塊,所述數據存儲模塊還存儲煙草專賣相關人員指紋信息;所述指紋采集模塊采集指紋信息、將所述指紋信息轉換為指紋數字信號、并將所述指紋數字信號通過所述信號傳輸模塊發送至所述信號接收模塊,所述信號接收模塊發送所述指紋數字信號至所述識別及控制模塊,所述識別及控制模塊調取所述煙草專賣相關人員指紋信息并與所述指紋數字信號比對、并將指紋比對結果通過所述顯示模塊顯示、同時將指紋比對結果通過信號接收模塊和信號傳輸模塊反饋至所述指紋采集模塊。
進一步的,所述指紋采集模塊包括指紋掃描器和液晶顯示器,所述指紋掃描器和液晶顯示器均與所述信號傳輸模塊相連。
進一步的,所述服務端還包括警報模塊,所述識別及控制模塊發送警報信息至所述警報模塊。
進一步的,所述警報模塊包括蜂鳴報警器和/或報警提示燈。
進一步的,所述信號傳輸模塊與信號接收模塊通過電話線、GSM、3G或wifi相連。
進一步的,所述語音手持終端為移動電話式或固定電話式語音手持終端。
進一步的,所述語音采集模塊包括麥克風和揚聲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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