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發酵產物產制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320598113.7 | 申請日: | 2013-09-26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482880U | 公開(公告)日: | 2014-03-19 |
| 發明(設計)人: | 周志輝;吳嘉利;徐榜奎 | 申請(專利權)人: | 李德財;綠茵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23P1/00 | 分類號: | A23P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北新智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00 | 代理人: | 胡福恒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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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發酵 物產 系統 | ||
1.一種發酵產物產制系統,其特征在于,它包括一用以處理至少一蔬果原料的前處理裝置,至少一用以分解該蔬果原料基質、進行發酵反應的發酵裝置,設于該前處理裝置之后,具有至少一菌液輸出部;一用以獲得一發酵產物的后處理裝置,設于該發酵裝置之后。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酵產物產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發酵裝置包含有一用以分解該蔬果原料基質而產生酒精的第一發酵裝置,設于所述前處理裝置之后,具有第一菌液輸出部;一用以分解酒精而生成醋酸以獲得一第二產物的第二發酵裝置,設于該第一發酵裝置之后,具有一第二菌液輸出部;一用以分解碳水化合物而產生乳酸的第三發酵裝置,設于該第二發酵裝置之后,具有一第三菌液輸出部。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發酵產物產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處理裝置具有一切片處理部。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發酵產物產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處理裝置具有一清洗部。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發酵產物產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處理裝置具有一削皮部。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發酵產物產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發酵裝置更包含有一用以輸出碳水化合物的碳水化合物輸出部。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發酵產物產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后處理裝置包含有一過濾部,設于所述第三發酵裝置之后,一調制部,設于該過濾部之后,一包裝部,設于該調制部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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