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軌道式集裝箱門式起重機的可拆卸車架有效
| 申請號: | 201320592465.1 | 申請日: | 2013-09-2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474273U | 公開(公告)日: | 2014-03-12 |
| 發明(設計)人: | 翁杰;周鵬 | 申請(專利權)人: | 無錫華東重型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6C9/10 | 分類號: | B66C9/10 |
| 代理公司: | 無錫市大為專利商標事務所 32104 | 代理人: | 曹祖良 |
| 地址: | 214131 江蘇省無***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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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軌道 集裝箱 起重機 可拆卸 車架 | ||
1.一種軌道式集裝箱門式起重機的可拆卸車架,包括互相平行的第一主梁(3)和第二主梁(4),第一主梁(3)和第二主梁(4)之間焊接第一減速器底座支撐梁(11)和第二減速器底座支撐梁(12),第一減速器底座支撐梁(11)上焊接第一減速器底座(9),第二減速器底座支撐梁(12)上焊接第二減速器底座(10);第一主梁(3)和第二主梁(4)的一端共同焊接第一端梁(1),另一端共同焊接第二端梁(2);第一主梁(3)和第二主梁(4)之間焊接第一卷筒底座支撐梁(7)和第二卷筒底座支撐梁(8),第一卷筒底座支撐梁(7)上焊接第一卷筒底座(5),第二卷筒底座支撐梁(8)上焊接第二卷筒底座(6),其特征是:第一卷筒底座支撐梁(7)包括第一卷筒底座支撐梁分段(7.1)和第二卷筒底座支撐梁分段(7.2),第一卷筒底座支撐梁分段(7.1)和第二卷筒底座支撐梁分段(7.2)通過螺栓連接第一連接板(13);第一連接板(13)的連接位置偏離第一卷筒底座支撐梁(7)的中心位置;所述第二卷筒底座支撐梁(8)和第一卷筒底座支撐梁(7)的結構相同;
第一減速器底座支撐梁(11)包括第一減速器底座支撐梁分段(11.1)和第二減速器底座支撐梁分段(11.2),第一減速器底座支撐梁分段(11.1)和第二減速器底座支撐梁分段(11.2)通過螺栓連接第二連接板(14);第二連接板(14)的連接位置偏離第一減速器底座支撐梁(11)的中心位置;所述第二減速器底座支撐梁(12)和第一減速器底座支撐梁(11)的結構相同;
第一端梁(1)包括第一端梁分段(1.1)和第二端梁分段(1.2),第一端梁分段(1.1)和第二端梁分段(1.2)連接端中部分別焊接第一腹板(15)和第二腹板(16),第一腹板(15)和第二腹板(16)通過螺栓連接;第一端梁分段(1.1)和第二端梁分段(1.2)連接端上端通過螺栓連接上端板(17);第一端梁分段(1.1)和第二端梁分段(1.2)連接端下端通過螺栓連接下端板(18);所述第一端梁分段(1.1)和第二端梁分段(1.2)的連接位置偏離第一端梁(1)中心位置;所述第二端梁(2)和第一端梁(1)的結構相同。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軌道式集裝箱門式起重機的可拆卸車架,其特征是:所述第一減速器底座支撐梁(11)和第二減速器底座支撐梁(12)左右對稱分布。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軌道式集裝箱門式起重機的可拆卸車架,其特征是:所述第一端梁(1)和第二端梁(2)互相平行。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軌道式集裝箱門式起重機的可拆卸車架,其特征是:所述第一卷筒底座支撐梁(7)和第二卷筒底座支撐梁(8)左右對稱分布。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軌道式集裝箱門式起重機的可拆卸車架,其特征是:所述第一卷筒底座支撐梁分段(7.1)的長度大于第二卷筒底座支撐梁分段(7.2)。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軌道式集裝箱門式起重機的可拆卸車架,其特征是:所述第一減速器底座支撐梁分段(11.1)長度大于第二減速器底座支撐梁分段(11.2)。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軌道式集裝箱門式起重機的可拆卸車架,其特征是:所述第一端梁分段(1.1)長度大于第二端梁分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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