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解鎖裝置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320591922.5 | 申請日: | 2013-09-2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487881U | 公開(公告)日: | 2014-03-19 |
| 發(fā)明(設計)人: | 鄭新征;賈旭東;魏志宇;杭洋;徐林;宋航;張偉;李奇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國家電網(wǎng)公司;國網(wǎng)北京市電力公司;國網(wǎng)北京電動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5B19/00 | 分類號: | E05B19/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chǎn)權(quán)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吳貴明;張永明 |
| 地址: | 100031 ***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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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解鎖 裝置 | ||
1.一種解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解鎖裝置包括解鎖柄(20)、手持柄(30)和連接段(10),所述解鎖柄(20)和所述手持柄(30)分別連接于所述連接段(10)的兩端,且所述解鎖柄(20)和所述手持柄(30)分別位于所述連接段(10)的兩側(cè)并向遠離所述連接段(10)的方向延伸,所述解鎖柄(20)包括解鎖部(21)。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解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解鎖柄(20)還包括第一桿體(22),所述第一桿體(22)的第一端與所述連接段(10)連接,所述解鎖部(21)連接于所述第一桿體(22)的第二端。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解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解鎖部(21)包括圓柱體和同軸設置于所述圓柱體內(nèi)的矩形孔。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3所述的解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解鎖部(21)和所述第一桿體(22)一體成型,且所述解鎖部(21)的軸線和所述第一桿體(22)的軸線重合。
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解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解鎖柄(20)的延伸方向垂直于所述連接段(10)的延伸方向。
6.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解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解鎖柄(20)與所述連接段(10)焊接或樞接。
7.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解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持柄(30)的遠離所述連接段(10)的一端包括用于連接套筒扳手的頭部(31)。
8.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7所述的解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持柄(30)還包括第二桿體(32),所述第二桿體(32)的第一端與所述連接段(10)連接,所述頭部(31)為連接于所述第二桿體(32)的第二端的正多邊棱柱體。
9.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8所述的解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頭部(31)與所述第二桿體(32)一體成型,且所述頭部(31)的軸線與所述第二桿體(32)的軸線重合。
10.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解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持柄(30)的延伸方向垂直于所述連接段(10)。
11.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解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持柄(30)與所述連接段(10)焊接或樞接。
1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解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段(10)為矩形或橢圓形的基板。
1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解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解鎖柄(20)與所述手持柄(30)均垂直于所述連接段(10),所述解鎖部(21)包括圓柱體和同軸設置于所述圓柱體內(nèi)的矩形孔,所述手持柄(30)的遠離所述連接段(10)的一端包括與所述矩形孔的形狀和大小相匹配的頭部(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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