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照明器具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320583108.9 | 申請日: | 2013-09-18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442630U | 公開(公告)日: | 2014-02-19 |
| 發(fā)明(設計)人: | 小宮山重利;佐野康博 | 申請(專利權)人: | 東芝照明技術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F21S8/04 | 分類號: | F21S8/04;F21V19/00 |
| 代理公司: | 廣州三環(huán)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溫旭;郝傳鑫 |
| 地址: | 日本神***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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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照明 器具 | ||
1.一種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
具備光源模塊和支承部,
所述光源模塊,包括,
透光性外殼,其為沿第1方向延伸的筒狀,且具有沿所述第1方向延伸的開口;
基板,其排列設置有多個光源,以將所述多個光源分別朝向所述開口的相反側的狀態(tài)保持于所述外殼內;
安裝用板,其以插通于所述開口和所述基板之間的狀態(tài)保持于所述外殼,并與所述基板熱結合,
所述支承部,包括,
支承板,其支承所述光源模塊,與所述安裝用板熱結合;
框部,包圍所述支承板的外緣且具有光反射性,
所述光源模塊的所述第1方向的端部被所述框部覆蓋,
所述多個光源均未被所述框部覆蓋。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外殼具有一對槽部,
所述一對槽部分別沿所述第1方向延伸,并在與所述第1方向平行的平面上沿與所述第1方向正交的第2方向相互對置,
所述基板插入于所述一對槽部,從而保持于所述外殼。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安裝用板具有第1卡合部和第2卡合部,
所述支承板具有第1被卡合部和第2被卡合部,
所述第1卡合部與所述第1被卡合部卡合,限制所述安裝用板相對于所述支承板的至少一個朝向的移動,
所述第2卡合部在使所述第1卡合部卡合于第1被卡合部時與所述第2被卡合部卡合,限制所述安裝用板相對于所述支承板的與所述一個朝向相反的朝向的移動,
所述光源模塊通過所述第1卡合部與所述第1被卡合部的卡合及所述第2卡合部與所述第2被卡合部的卡合,支承于所述支承板。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1卡合部為鉤狀,
所述第1被卡合部為能夠使所述第1卡合部插通的孔,
所述第2卡合部為爪狀,
所述第2被卡合部為與所述第2卡合部卡合的孔。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安裝用板為金屬板,
所述第1卡合部及所述第2卡合部通過沖壓加工形成。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安裝用板包括:
一對卡合部,其在插通于所述外殼內的狀態(tài)下,卡合于所述開口的邊緣部分;
抵接部,其在使所述一對卡合部卡合于所述邊緣部分的狀態(tài)下,與所述基板抵接;
一對安裝部,其在使所述抵接部抵接于所述基板的狀態(tài)下,從所述開口向所述外殼的外側突出,
所述一對安裝部配置于所述一對卡合部之間,
所述抵接部配置于所述一對安裝部之間。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安裝用板具有彈性,通過彈性變形在第1狀態(tài)和第2狀態(tài)之間變化,
所述第1狀態(tài)的所述安裝用板的寬度比所述開口的寬度寬,
所述第2狀態(tài)的所述安裝用板的寬度比所述開口的寬度窄。
8.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安裝用板包括,
一對卡合部,其在插通于所述外殼內的狀態(tài)下,卡合于所述開口的邊緣部分;
抵接部,其在使所述一對卡合部卡合于所述邊緣部分的狀態(tài)下,與所述基板抵接;
一對安裝部,在使所述抵接部抵接于所述基板的狀態(tài)下,從所述開口向所述外殼的外側突出;
一對傾斜部,相對于與所述基板的表面垂直的方向傾斜,
所述一對安裝部配置于所述一對卡合部之間,
所述抵接部配置于所述一對安裝部之間,
所述一對傾斜部分別配置于所述一對卡合部和所述一對安裝部之間,
所述一對傾斜部之間的距離在從所述垂直方向的所述安裝部朝向所述卡合部的方向上增大。
9.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承板具有:支承所述光源模塊的支承面、沿著所述支承面的外緣的肋、沿與所述支承面交叉的方向延伸的側面,
所述框部覆蓋所述側面。
10.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框部具有使所述支承板的一部分露出的開口,
所述開口具有沿所述第1方向延伸的成對的部分,
所述成對的部分之間的距離在從所述支承板離開的方向上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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