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手持式工具機及用于該手持式工具機的底板調節機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320572091.7 | 申請日: | 2013-09-16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485149U | 公開(公告)日: | 2014-03-19 |
| 發明(設計)人: | 周洋 | 申請(專利權)人: | 南京德朔實業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5F5/00 | 分類號: | B25F5/00;B23D49/16;B23D51/16;B23D59/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11106 江蘇省南京***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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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手持 工具機 用于 底板 調節 機構 | ||
1.一種手持式工具機,包括一個殼體、一個容納在所述殼體內的馬達、一個在待加工工件上作業的執行件、一個將所述馬達輸出的動力傳遞給所述執行件的傳動機構、一個安裝在所述殼體上的底板和一個用于調節所述底板相對于所述殼體的角度的調節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機構包括一個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移動的操作件、一個用于將所述底板固定在所述殼體上的非螺紋緊固件、由所述操作件驅動的第一凸輪面和安裝在所述殼體上的第二凸輪面,在第一位置,所述第一凸輪面和所述第二凸輪面相互嚙合,所述底板被夾緊在所述殼體上,在第二位置,所述第一凸輪面和所述第二凸輪面脫離嚙合,所述底板相對于所述殼體的角度能夠被調節。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工具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機構還包括用于調節所述殼體和所述底板之間的間隙的微調機構。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手持式工具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微調機構包括第一斜面和相對于第一斜面在第三位置和第四位置之間移動的第二斜面,在第三位置,所述第一凸輪面和第二凸輪面之間的間隙變小,在第四位置,所述第一凸輪面和第二凸輪面之間的間隙變大。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手持式工具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微調機構還包括一個驅動所述第一斜面或者第二斜面中的一個在第三位置和第四位置之間移動的微調操作件。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手持式工具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微調操作件與所述第一斜面或者第二斜面中的一個螺紋連接以驅動該斜面在第三位置和第四位置之間移動。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手持式工具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非螺紋緊固件包括一個夾緊軸和一個固定件,所述夾緊軸完全穿過所述底板且部分穿過所述殼體并在一端處與所述固定件緊固相連。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手持式工具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機構還包括一個夾緊板,所述底板具有一個拱狀部,所述夾緊板和所述操作件分別位于所述拱狀部的兩側。
8.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手持式工具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持式工具機為往復鋸,所述執行件為在待加工工件上往復運動的鋸條,所述傳動機構將所述馬達的旋轉運動轉換成所述鋸條的往復運動。
9.一種底板調節機構,用于對手持式工具機的底板角度進行調節,所述手持式工具機包括一個殼體、一個容納在所述殼體內的馬達、一個在待加工工件上作業的執行件、一個將所述馬達的輸出的動力傳遞給所述執行件的傳動機構和一個用于調節所述底板相對于所述殼體的角度的調節機構,所述底板安裝在所述殼體上,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機構包括一個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移動的操作件、一個用于將所述底板固定在所述殼體上的非螺紋緊固件、由所述操作件驅動的第一凸輪面和安裝在所述殼體上的第二凸輪面,在第一位置,所述第一凸輪面和所述第二凸輪面相互嚙合,所述底板被夾緊在所述殼體上,在第二位置,所述第一凸輪面和所述第二凸輪面脫離嚙合,所述底板相對于所述殼體的角度能夠被調節。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底板調節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機構還包括用于調節所述殼體和所述底板之間的間隙的微調機構。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底板調節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微調機構包括第一斜面和相對于第一斜面在第三位置和第四位置之間移動的第二斜面,在第三位置,所述第一凸輪面和第二凸輪面之間的間隙變小,在第四位置,所述第一凸輪面和第二凸輪面之間的間隙變大。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底板調節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微調機構還包括一個驅動所述第一斜面或者第二斜面中的一個在第三位置和第四位置之間移動的微調操作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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