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煙草專賣智能執法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320563947.4 | 申請日: | 2013-09-12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713656U | 公開(公告)日: | 2014-07-16 |
| 發明(設計)人: | 范克榮;徐云;顧衛國;程俊濤;張呂順;俞曉明;張禮真;俞云峰;朱呂東;貝俊琪 | 申請(專利權)人: | 嘉興市煙草公司海寧分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P3/00 | 分類號: | B60P3/00;B60R11/02 |
| 代理公司: | 浙江杭州金通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33100 | 代理人: | 吳關炳 |
| 地址: | 314400 浙江***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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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煙草專賣 智能 執法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于一種載有智能系統的執法車,特別是涉及一種煙草專賣智能執法車。?
背景技術
傳統的煙草專賣執法車,一般車上設備比較簡陋,功能不全面,只具備乘坐執法人員的作用。進行現場執法檢查時十分不便,對于現場查獲的卷煙品牌、數量需要人工統計、辨別,并手工開具現場勘驗筆錄、先行登記保存批準書、先行登記保存通知書等紙質文書,執法環境、卷煙品牌種類的繁多對于現場執法影響很大,大大降低了工作效率。?
發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針對上述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提出了一種煙草專賣智能執法車,除具備作為執法人員交通工具的功能外,還具有自動錄入違法信息、生成并制作現場勘驗筆錄、先行登記保存批準書和通知書等功能。?
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取的技術方案是,一種煙草專賣智能執法車,包括車體,所述車體包括座椅和點煙器電源,以及筆記本電腦、打印機、掃描儀、電子掃描槍和逆變電源;所述車體的副駕駛座椅后側設有設置筆記本電腦的折疊支架,所述車體的后部設電子設備平臺;所述筆記本電腦放置于折疊支架上,所述打印機、掃描儀和電子掃描槍設置于電子設備平臺上;所述打印機、掃描儀和電子掃描槍通過USB端口與筆記本電腦相連接;所述筆記本電腦、打印機、掃描儀和電子掃描槍通過逆變電源與點煙器電源相連接。?
所述車體前部安裝有GIS衛星定位系統。?
本實用新型所述的筆記本電腦安裝有現場執法輔助系統。現場執法輔助系統包括登錄模塊、文書操作模塊和系統維護模塊等。進入文書操作模塊,可以進行卷煙掃描及掃描信息錄入數據庫并完成統計,制作證據先行登記保存通知書、先行登記保存批準書,自動生成現場勘驗筆錄,并可以打印各類文書。本實用新型所述的現場執法輔助系統由嘉興市煙草公司海寧分公司開發提供。?
執法過程中,通過電子掃描槍錄入各類違法卷煙,由筆記本電腦自動生成現場勘驗筆錄、先行登記保存批準書和先行登記保存通知書等各類現場文書,由打印機即時打印各類現場文書,避免了因現場環境、執法人員技能水平等因素造成的延誤,極大的縮短了現場取證和文書制作的時間。掃描儀則可對當事人的身份信息、營業場所執照信息進行掃描打印取證,即時制作證據復制提取單固定相應證據。通過GIS衛星定位系統則可實現現場定位。?
現場執法所獲取的數據、證據等案件信息,由筆記本電腦通過數據線連接或遠程通信與服務器連接,可實現信息交換、數據更新,與主服務器數據庫保持信息同步。?
另外,本實用新型在車體后備箱設有便民服務工具區,備有卷煙保存箱、鐵錘、鐵釘、卷煙警示牌和急救藥箱等物品,以便在執法過程中開展便民服務活動。?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集交通功能和執法功能于一體,可實現現場衛星定位、違法信息錄入、執法現場文書生成和打印以及現場取證等,執法過程高效便捷、程序合法、記錄準確,可避免因人為因素出現差錯。?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具體實施方式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所示,一種煙草專賣智能執法車,包括車體1,車體1包括座椅2和點煙器電源3,以及筆記本電腦6、打印機8、掃描儀9、電子掃描槍10和逆變電源4;筆記本電腦6放置于車體1副駕駛座椅后側所設的折疊支架5上,打印機8、掃描儀9和電子掃描槍10設置于車體1后部所設的電子設備平臺7上;打印機8、掃描儀9和電子掃描槍10通過USB端口與筆記本電腦6相連接;筆記本電腦6、打印機8、掃描儀9和電子掃描槍10通過逆變電源4與點煙器電源3相連接。車體1前部安裝有GIS衛星定位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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