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用于橋梁懸澆段施工掛籃的主桁有效
| 申請號: | 201320513979.3 | 申請日: | 2013-08-21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475331U | 公開(公告)日: | 2014-03-12 |
| 發明(設計)人: | 朱曉明;姜玉龍;桌鑫;李松;徐習寶;王冰;趙軍科;田新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交二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1D21/10 | 分類號: | E01D21/10 |
| 代理公司: | 武漢開元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2104 | 代理人: | 陳家安;陳懿 |
| 地址: | 430056 湖北省武漢市經濟技術開發***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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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用于 橋梁 懸澆段 施工 掛籃 | ||
1.一種用于橋梁懸澆段施工掛籃的主桁,包括第一桿件(1)、第二桿件(2)、第三桿件(3)、第四桿件(4)和第五桿件(5),以及第一節點板(6)、第二節點板(7)、第三節點板(8)和第四節點板(9),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桿件(1)和第二桿件(2)各有一端分別與第一節點板(6)連接,所述第一桿件(1)和第二桿件(2)的軸線為同一直線且水平設置,所述第一桿件(1)和第二桿件(2)的另一端分別與第二節點板(7)和第三節點板(8)相連,所述第一節點板(6)與豎直設置的第三桿件(3)底端相連,所述第三桿件(3)頂端設有第四節點板(9),所述第四節點板(9)通過第四桿件(4)與第二節點板(7)相連,所述第四節點板(9)通過第五桿件(5)與第三節點板(8)相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橋梁懸澆段施工掛籃的主桁,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桿件(4)與第五桿件(5)長度相等。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用于橋梁懸澆段施工掛籃的主桁,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節點板(6)分別與第一桿件(1)、第二桿件(2)和第三桿件(3)鉸接,所述第二節點板(7)分別與第一桿件(1)和第四桿件(4)鉸接,所述第三節點板(8)分別與第二桿件(2)和第五桿件(5)鉸接,所述第四節點板(9)分別與第三桿件(3)、第四桿件(4)和第五桿件(5)鉸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用于橋梁懸澆段施工掛籃的主桁,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桿件(1)、第二桿件(2)、第三桿件(3)、第四桿件(4)和第五桿件(5)均由兩塊開口朝外的“U”型槽鋼焊接而成,每塊“U”型槽鋼的開口處焊接有鋼板、從而使第一桿件(1)、第二桿件(2)、第三桿件(3)、第四桿件(4)和第五桿件(5)成為箱型截面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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