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支承煤斗的支撐-桁架結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320449055.1 | 申請日: | 2013-07-25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361706U | 公開(公告)日: | 2013-12-25 |
| 發明(設計)人: | 黎大勝;干夢軍;諸白蒙;徐勍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華東電力設計院 |
| 主分類號: | E04H5/02 | 分類號: | E04H5/02;E04H7/30 |
| 代理公司: | 上海一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1266 | 代理人: | 馬莉華;祝蓮君 |
| 地址: | 200063 ***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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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支承 支撐 桁架 結構 | ||
1.一種支承煤斗的支撐-桁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桁架結構包括:
框架梁,所述框架梁包括煤斗支承梁、皮帶層支承梁以及中間梁,其中,所述中間梁位于煤斗支承梁和皮帶層支承梁之間;
框架柱,所述框架柱與框架梁相互垂直連接;以及
柱間支撐,所述柱間支撐設置在煤斗支承梁和中間梁之間和/或設置在中間梁和皮帶層支承梁之間,所述煤斗支承梁、中間梁、皮帶層支承梁和柱間支撐構成桁架結構。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撐-桁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煤斗支承梁、中間梁和皮帶層支承梁分別構成桁架結構的弦桿,所述柱間支撐構成桁架結構的腹桿。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撐-桁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桁架結構的構件截面為H形、圓形、工字形或箱形。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撐-桁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間梁為一根以上。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撐-桁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煤斗支承梁和中間梁之間距離為3-10m。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撐-桁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皮帶層支承梁和中間梁之間距離為2.5-6m。
7.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支撐-桁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間梁之間的間隔距離為2.5-5m。
8.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支撐-桁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間梁與中間梁之間設有柱間支撐,所述中間梁和柱間支撐構成桁架結構。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支撐-桁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間梁構成桁架結構的弦桿,所述柱間支撐構成桁架結構的腹桿。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撐-桁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桁架結構為鋼桁架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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