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可調式汽車門玻璃存放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320343314.2 | 申請日: | 2013-06-1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372595U | 公開(公告)日: | 2014-01-01 |
| 發明(設計)人: | 李修宇;高艷俊;李功賦;魏憲波;蔡孝;平永嘉;馮擎峰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5D61/00 | 分類號: | B65D61/00;B65G7/02 |
| 代理公司: | 杭州天勤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3224 | 代理人: | 胡紅娟 |
| 地址: | 311228 浙江省杭州***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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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調式 汽車 玻璃 存放 裝置 | ||
1.一種可調式汽車門玻璃存放裝置,包括框架(4),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4)上設有用于容置汽車門玻璃底沿的第一玻璃卡槽(1a),以及用于限定汽車門玻璃兩相對側沿的第二玻璃卡槽(2a)和第三玻璃卡槽(3d)。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調式汽車門玻璃存放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4)上設有第一固定桿(1),所述第一玻璃卡槽(1a)開設在所述第一固定桿(1)的頂面。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調式汽車門玻璃存放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4)的側壁設有第二固定桿(2),所述第二玻璃卡槽(2a)開設在所述第一固定桿(1)的一側。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調式汽車門玻璃存放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4)內設有支撐臂(3c),所述支撐臂(3c)上穿設有活動桿(3a),所述第三玻璃卡槽(3d)開設在所述活動桿(3a)的端部,所述支撐臂(3c)上還設有用于限定活動桿(3a)位置的定位件。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調式汽車門玻璃存放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件為插銷(3b),所述支撐臂(3c)上設有與所述插銷(3b)配合的銷孔,所述活動桿(3a)上設有若干選擇性的容納插銷(3b)的定位孔。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可調式汽車門玻璃存放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玻璃卡槽(1a)、第二玻璃卡槽(2a)以及第三玻璃卡槽(3d)為相互配合的多組,各組之間沿直線排布。
7.根據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可調式汽車門玻璃存放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框架(4)包括矩形底板以及沿所述矩形底板的三個側邊向上延伸的三個側壁,在所述框架(4)中部設有與所述矩形底板平行的隔板,所述矩形底板和隔板之間構成儲物空間(6)。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可調式汽車門玻璃存放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桿(1)和支撐臂(3c)相互平行地安裝在隔板的頂面,所述第二固定桿(2)安裝在與第一固定桿(1)相平行的那個側壁上。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可調式汽車門玻璃存放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4)的四個底角設有腳輪,所述腳輪包括兩個前腳輪(5b)和兩個后腳輪(5a),所述前腳輪(5b)為萬向腳輪,后腳輪(5a)為定向腳輪。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可調式汽車門玻璃存放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腳輪(5b)上帶有剎車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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