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用于搬運載荷的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320335507.3 | 申請日: | 2013-06-09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450824U | 公開(公告)日: | 2014-02-26 |
| 發明(設計)人: | 珀特里·恩瓦爾德;埃羅·米耶洛寧 | 申請(專利權)人: | 美卓造紙機械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5G47/52 | 分類號: | B65G47/52;B65H19/12;B65H19/30 |
| 代理公司: | 隆天國際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72003 | 代理人: | 聶慧荃;黃艷 |
| 地址: | 芬蘭赫*** | 國省代碼: | 芬蘭;F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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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搬運 載荷 設備 | ||
1.一種用于搬運載荷的設備,用于搬運纖維幅材機上的載荷,該設備包括轉移機構(10),該轉移機構被設置為與轉移裝置相關聯,用以在/從該轉移裝置的兩側接納和/或釋放該載荷(50),其特征在于,用于在/從該轉移裝置的兩側接納和/或釋放該載荷(50)的轉移機構(10)不受該載荷(50)的轉移側的影響,并且該轉移機構(10)包括對稱的兩個杠桿機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該轉移機構(10)包括樞轉點(30),該樞轉點的兩側都設置有相同的杠桿機構。?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該載荷(50)的重心位于該轉移機構(10)的樞轉點(30)上,以確保該載荷(50)停留在適當位置。?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該轉移機構(10)被設置為能借助重力返回到鎖定位置。?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該轉移機構(10)包括兩個鎖定和移除杠桿(11A、11B)、兩個樞轉杠桿(15A、15B)以及兩個操作杠桿(12A、12B),從而形成兩個杠桿機構,這兩個杠桿機構彼此相同并且關于該樞轉點(30)對稱,即安置在經過該樞轉點(30)的豎直的線上,并且所述兩個杠桿機構在所述經過該樞轉點的豎直的線的兩側上相對于彼此呈鏡像布置。?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該轉移機構(10)的鎖定和移除杠桿(11A、11B)和樞轉杠桿(15A、15B)可樞轉地附接到該轉移機構(10)的樞轉點(30)。?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該轉移機構(10)的操作杠桿(12A、12B)包括門部(14AP、14BP)和鎖定部(14AL、14BL),當該載荷(50)被轉移到該轉移裝置的轉移機構(10)/從該轉移裝置的轉移機構(10)轉移時,該門部(14AP、14BP)適于與轉移軌道的軌道門(20A、20B)協作。?
8.根據權利要求1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纖維幅材機為造紙機或紙板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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