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LED應急指示燈有效
| 申請號: | 201320257701.4 | 申請日: | 2013-05-1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215521U | 公開(公告)日: | 2013-09-25 |
| 發明(設計)人: | 雷田軍;江俊;黃健強;鄒懷偉 | 申請(專利權)人: | 國之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S9/02 | 分類號: | F21S9/02;F21V17/00;F21V23/00 |
| 代理公司: | 杭州宇信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3231 | 代理人: | 張宇娟 |
| 地址: | 314300 浙江省嘉***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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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led 應急 指示燈 | ||
1.LED應急指示燈,包括設有標識的顯示板(31)、電池組件(83)、用于照亮顯示板的照明裝置和用于安裝顯示板的第二殼體(4),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板(31)通過第一殼體(1)與第二殼體配合形成轉動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LED應急指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板(31)的上邊緣安裝于第一殼體(1)內,所述第一殼體(1)與第二殼體(4)通過對應設置且呈間隙配合的軸和孔安裝在一起實現轉動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LED應急指示燈,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設于第二殼體內部用于支撐電池組件(83)的隔板(44),所述第二殼體內部左右兩側的側板上對應設有用于安裝隔板的安裝槽。
4.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LED應急指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殼體(4)的頂板上設有吊掛裝置,吊掛裝置包括卡塊(61)和掛件(62),所述卡塊分為左、中、右三個部分,左右兩個部分水平設置,中間部分垂直向上翹起且上部設有安裝掛件(62)的小孔;所述第二殼體(4)的頂板上設有與卡塊中間部分相配的卡槽(43),卡塊中間部分自第二殼體內部經卡槽(43)向外穿出且安裝掛件的小孔位于頂板外表面的上方,卡塊左右兩個部分的上表面抵靠在第二殼體頂板的內表面上;所述第二殼體(4)通過掛件(62)安裝在墻壁上或其他位置處。
5.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LED應急指示燈,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用于安裝第二殼體(4)的固定板(7),固定板的一側平面上設有至少兩個階梯形凸臺(71),遠離固定板一側凸臺(711)的直徑較靠近固定板一側凸臺(712)的直徑大,此側平面上靠近凸臺位置處還設有彎曲的卡片(72),卡片彎曲形成的過渡部遠離固定板此側平面;所述第二殼體(4)的頂板上設有與固定板上凸臺(71)和卡片(72)適配的T形孔(32),T形孔在交叉處的直徑略大于遠離固定板一側凸臺的直徑,T形孔豎向部分的孔徑略大于靠近固定板一側凸臺(711)的直徑且小于遠離固定板一側凸臺(712)的直徑,T形孔豎向部分的一側側壁上還設有突起;所述第二殼體(4)通過T形孔和凸臺的配合安裝在固定板(7)上,固定板上卡片(72)的過渡部抵在T形孔橫向部分的孔中。
6.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LED應急指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殼體(1)的下方開口,第一殼體在開口處的兩側側壁上對應設有用于安裝顯示板(31)的第一凹槽(12),顯示板(31)的上邊緣位置處設有至少兩個中心線垂直于顯示板平面方向且與第一凹槽配合的銷柱(32),顯示板(31)通過銷柱(32)和第一凹槽(12)的配合安裝在第一殼體(1)上。
7.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LED應急指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殼體(4)上還安裝有自檢按鈕(81)和用于指示電池組件充放電狀態的狀態指示燈(82)。
8.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LED應急指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裝置采用LED組件,所述LED組件包括LED燈(2)和驅動器,所述LED燈設于第一殼體內且位于顯示板(31)的上方;所述驅動器固定安裝在第二殼體內部的隔板上。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LED應急指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殼體的兩個端面上固定安裝有與第一殼體端面形狀適配的第一端蓋(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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