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無線醫療設備有效
申請號: | 201320250577.9 | 申請日: | 2013-05-09 |
公開(公告)號: | CN203311607U | 公開(公告)日: | 2013-11-27 |
發明(設計)人: | 王鳳翔;林鼎硯;趙興國 | 申請(專利權)人: | 醫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類號: | G08B21/24 | 分類號: | G08B21/24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余剛;李靜 |
地址: | 中國***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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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關鍵詞: | 無線 醫療 設備 | ||
1.一種無線醫療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無線醫療設備包括:
一第一可移動電子裝置,所述第一可移動電子裝置包括:
一第一配對單元;
一第一警示單元,所述第一警示單元提供一第一警示信號;
一第一儲存單元,所述第一儲存單元用以儲存醫療信息;
一操作單元,所述操作單元提供操作服務;以及
一第一微處理單元,所述第一微處理單元與所述第一配對單元、所述第一警示單元、所述第一儲存單元及所述操作單元連接;
一第二可移動電子裝置,所述第二可移動電子裝置包括:
一第二配對單元,所述第二配對單元通過無線信號與所述第一配對單元相配對;
一第二警示單元,所述第二警示單元提供一第二警示信號,所述第二警示單元與所述第一警示單元相耦接;以及
一第二微處理單元,所述第二微處理單元與所述第二配對單元及所述第二警示單元連接;
其中,當所述第一可移動電子裝置與所述第二可移動電子裝置之間的距離大于一預定距離時,所述第一警示單元與所述第二警示單元的其中的至少一個發出一相對應的所述第一警示信號和/或所述第二警示信號。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線醫療設備,其特征在于,當所述第一可移動電子裝置與所述第二可移動電子裝置之間的距離大于一預定距離時,所述第一警示單元與所述第二警示單元同時發出相對應的所述第一警示信號與所述第二警示信號。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線醫療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可移動電子裝置具有收發無線信號的一第一無線信號收發單元,所述第二可移動電子裝置具有收發無線信號的一第二無線信號收發單元。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線醫療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可移動電子裝置具有一接收無線信號的無線信號接收單元,所述第二可移動電子裝置具有一發送無線信號的無線信號發送單元。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線醫療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可移動電子裝置還包括一第一供電單元,所述第一供電單元提供所述第一可移動電子裝置所需的電源,并且所述第二可移動電子裝置還包括一第二供電單元,所述第二供電單元提供所述第二可移動電子裝置所需的電源。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線醫療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可移動電子裝置為一PDA、一筆記本電腦或一平板電腦的其中之一,所述第二可移動電子裝置為一智能型手機。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線醫療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可移動電子裝置為供用戶掛持于身上的隨身配戴物。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線醫療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警示信號及所述第二警示信號為聲音、光線、震動的其中之一或其組合所構成的群組。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線醫療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配對單元與所述第二配對單元分別設有相對應的辨識標簽。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線醫療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儲存單元為一醫療云端服務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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