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汽車門把手和使用所述汽車門把手的汽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320216826.2 | 申請日: | 2013-04-25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201244U | 公開(公告)日: | 2013-09-18 |
| 發明(設計)人: | 溫世堅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州市雄兵汽車電器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5B1/00 | 分類號: | E05B1/00;E05B65/2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511340 廣東省廣州市增城***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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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汽車 門把手 使用 | ||
1.一種汽車門把手,其特征在于,包括拉動部、第一觸碰感應器和第二觸碰感應器,其中所述拉動部包括可活動本體,所述可活動本體包括內表面和外表面,所述第一觸碰感應器設置在所述可活動本體的內表面,所述第二觸碰感應器設置在所述可活動本體的外表面。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門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拉動部還包括位于所述可活動本體兩側末端的兩個固定端,所述兩個固定端固定在所述汽車門把手所在車門的主表面。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門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觸碰感應器和所述第二觸碰感應器連接到汽車主控模塊。
4.一種汽車,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兩個車門,每個車門分別設置有一個門把手,其中所述門把手包括拉動部、第一觸碰感應器和第二觸碰感應器,其中所述拉動部包括可活動本體,所述可活動本體包括內表面和外表面,所述第一觸碰感應器設置在所述可活動本體的內表面,所述第二觸碰感應器設置在所述可活動本體的外表面。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拉動部還包括位于所述可活動本體兩側末端的兩個固定端,所述兩個固定端固定在所述汽車門把手所在車門的主表面。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汽車,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主控模塊,所述主控模塊通過有線或無線方式連接到所述第一觸碰感應器和所述第二觸碰感應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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