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組合塑料管材擠出模具有效
| 申請號: | 201320210055.6 | 申請日: | 2013-04-23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267172U | 公開(公告)日: | 2013-11-06 |
| 發明(設計)人: | 高輝林;崔建安 | 申請(專利權)人: | 荊州市恒鑫塑料管材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9C47/20 | 分類號: | B29C47/20;B29L23/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輕創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12 | 代理人: | 楊立 |
| 地址: | 434300 湖北省荊州***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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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組合 塑料 管材 擠出 模具 | ||
1.一種組合塑料管材擠出模具,其特征是:包括基礎模具和調整模具和固定環,所述基礎模具包括第一口模和第一芯模,所述第一口模包括第一口模導向部和第一口模成型部,所述第一芯模包括第一芯模成型部和第一芯模導向部,所述調整模具包括第二口模和第二芯模,所述第二口模包括第二口模導向部和第二口模成型部,所述第二芯模包括第二芯模成型部和第二芯模導向部,所述第一口模成型部軸向端部設有固定沿,所述固定沿的內壁直徑大于第一口模成型部的內壁直徑,所述第二口模導向部與所述第一口模成型部相抵接,所述第二口模導向部的外壁上設有與所述固定沿的內壁相抵接的連接凸環,所述連接凸環的軸向寬度與所述固定沿的軸向寬度相同,所述固定環的左側同時與所述固定沿和連接凸環的右側相抵接,所述固定環通過螺釘固定在所述固定沿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組合塑料管材擠出模具,其特征是:所述第二口模導向部的內壁為圓臺形,所述第二口模導向部的內壁最大直徑等于第一口模成型部內壁直徑。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組合塑料管材擠出模具,其特征是:所述第二口模導向部的內壁的最小直徑等于第二口模成型部的內壁直徑,所述第二芯模導向部的外壁為圓臺形,所述第二芯模導向部的外壁最大直徑等于第一芯模成型部的外壁直徑,所述第二芯模導向部外壁的最小直徑等于第二芯模成型部的外壁直徑。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組合塑料管材擠出模具,其特征是:所述第二口模導向部的內壁的最小直徑等于第二口模成型部的內壁直徑,所述第二芯模導向部的外壁為圓臺形,所述第二芯模導向部的外壁最小直徑等于第一芯模成型部的外壁直徑,所述第二芯模導向部外壁的最大直徑等于第二芯模成型部的外壁直徑。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組合塑料管材擠出模具,其特征是:所述第二口模導向部的內壁的最小直徑等于第二口模成型部的內壁直徑,所述第二芯模導向部的外壁為圓柱形,所述第二芯模導向部的外壁直徑等于第一芯模成型部的外壁直徑,所述第二芯模導向部外壁的直徑等于第二芯模成型部的外壁直徑。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組合塑料管材擠出模具,其特征是:所述第二口模導向部的內壁為圓柱形,所述第二口模導向部的內壁直徑等于第一口模成型部內壁直徑,所述第二口模導向部的內壁直徑等于第二口模成型部的內壁直徑,所述第二芯模導向部的外壁為圓臺形,所述第二芯模導向部的外壁的最小直徑等于第一芯模成型部的外壁直徑,所述第二芯模導向部外壁的最大直徑等于第二芯模成型部的外壁直徑。
7.根據權利要求1至6任一所述的一種組合塑料管材擠出模具,其特征是:所述固定環的內壁直徑小于所述連接凸環的外壁直徑,所述固定環的外壁直徑大于等于所述固定沿的外壁直徑。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組合塑料管材擠出模具,其特征是:所述固定環與所述固定沿通過兩個或兩個以上第一螺釘固定連接,所述第二芯模通過第二螺釘與第一芯模固定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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