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輥式破碎機有效
| 申請號: | 201320199110.6 | 申請日: | 2013-04-19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281342U | 公開(公告)日: | 2013-11-13 |
| 發明(設計)人: | 基思·哈博爾德;瓦迪姆·雷茲尼切肯科 | 申請(專利權)人: | 美卓礦物工業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2C4/32 | 分類號: | B02C4/32 |
| 代理公司: | 隆天國際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72003 | 代理人: | 聶慧荃;黃艷 |
| 地址: | 美國威***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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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破碎 | ||
1.一種輥式破碎機,具有兩個輥,所述輥被設置成沿相反的方向旋轉并被間隙分開,其特征在于,所述輥式破碎機包括:
給料裝置,設置成將材料供給到所述輥式破碎機;
第一探測器,設置成探測無法破碎的物體;
間隙調整器,設置成調整所述間隙的寬度;以及
控制單元,設置成接收來自于所述第一探測器的至少一個輸入信號,并根據所接收的輸入信號將至少一個輸出信號傳送到所述間隙調整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輥式破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輥式破碎機還包括控制門,設置成控制向所述間隙的給料速率。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輥式破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單元被設置成根據所接收的輸入信號將至少一個輸出信號傳送到所述控制門。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輥式破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兩個輥被設置為大體彼此平行。
5.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輥式破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探測器是金屬探測器。
6.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輥式破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輥式破碎機還包括被設置成探測無法破碎的物體的第二探測器,所述第二探測器被可操作地連接到所述控制單元。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輥式破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探測器是金屬探測器。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輥式破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探測器被設置成探測向所述輥式破碎機供給的材料流中的無法破碎的物體,所述第二探測器被設置成探測從所述輥式破碎機排放的材料流中的無法破碎的物體。
9.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輥式破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間隙調整器被設置成在從操作寬度到旁路寬度的寬度范圍內調整所述間隙,所述旁路寬度遠遠大于所述操作寬度。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輥式破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旁路寬度是所述操作寬度的三倍或更大。
11.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輥式破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門被設置成在從受限的給料速率到操作給料速率的范圍內控制所述給料速率,所述受限的給料速率是所述操作給料速率的30-50%。
12.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輥式破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單元被設置成向所述控制門傳送第一輸出信號,并向所述間隙調整器傳送第二輸出信號。
13.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輥式破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門是可液壓操作的。
14.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輥式破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間隙調整器是可液壓操作的。
15.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輥式破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輥式破碎機還包括用于調整使所述輥壓向彼此的壓力的壓力調整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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