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立體顯示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320185582.6 | 申請日: | 2013-04-15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149211U | 公開(公告)日: | 2013-08-21 |
| 發明(設計)人: | 李紅深 | 申請(專利權)人: | 嘉興市硅興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2B27/22 | 分類號: | G02B27/22;G09F9/33;G09F9/35 |
| 代理公司: | 嘉興君度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33240 | 代理人: | 諸佩艷 |
| 地址: | 314000 浙江省嘉興市城***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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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立體 顯示裝置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立體顯示裝置。
背景技術
目前現有的立體顯示技術一般都是立體顯示屏加配一種特殊的眼鏡使觀看者產生立體的視覺感受,進而實現了二維到三維的轉變,大大提高了觀看者的視覺享受,但是,需要兩種產品配合使用才能達到立體的效果,對于觀看者來說如果沒有相對應的眼鏡則無法享受到立體的觀看效果,因此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結構簡單、立體感好的立體顯示裝置。
本實用新型是通過下述技術方案實現的:
一種立體顯示裝置,包括架體、LCD液晶屏、LED顯示屏和單向透視玻璃,所述LCD液晶屏為背景屏,用于顯示風景,所述LCD液晶屏架于所述架體的上方靠后部,所述LED顯示屏為前置鏡像屏,用于顯示人物,所述架體上設有一個平臺,所述LED顯示屏平放于所述平臺上,所述單向透視玻璃設于所述LCD液晶屏和LED顯示屏之間,所述單向透視玻璃的正面朝向所述LCD液晶屏,所述單向透視玻璃的反面朝向所述LED顯示屏。
所述單向透視玻璃與所述LCD液晶屏之間的夾角為α,α的范圍值在5°<α<75°之間。
所述架體上位于所述LCD液晶屏后方設有兩根立桿,所述單向透視玻璃的上邊緣處設有兩個吊環,所述立桿通過拉桿與所述吊環相連接。
本實用新型所帶來的有益效果是:
本實用新型中,所述立體顯示裝置包括架體、LCD液晶屏、LED顯示屏和單向透視玻璃,觀看者一方面透過單向透視玻璃看到LCD液晶屏上顯示的背景圖像;同時又通過單向透視玻璃的反面看到LED顯示屏顯示的前景圖像;兩種圖像的相互疊加且前后屏存在一定的距離,就使觀察者的視覺上形成立體生動的合成圖像;另一方面隨著觀察者的觀看位置的不同,前后景圖像的位置隨時發生變化,使觀察者切身體會到身臨其境的三維立體感受。
附圖說明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所述立體顯示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部件名稱對應的標號如下:
1、架體;2、LCD液晶屏;3、LED顯示屏;4、單向透視玻璃;5、平臺;6、立桿;7、吊環;8、拉桿。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詳述:
實施例一:
作為本實用新型所述立體顯示裝置的實施例,如圖1所示,包括架體1、LCD液晶屏2、LED顯示屏3和單向透視玻璃4,所述LCD液晶屏2為背景屏,用于顯示風景,所述LCD液晶屏2架于所述架體1的上方靠后部,所述LED顯示屏3為前置鏡像屏,用于顯示人物,所述架體1上設有一個平臺5,所述LED顯示屏3平放于所述平臺5上,所述單向透視玻璃4設于所述LCD液晶屏2和LED顯示屏3之間,所述單向透視玻璃4的正面朝向所述LCD液晶屏2,所述單向透視玻璃4的反面朝向所述LED顯示屏3。
本實施例中,所述單向透視玻璃3與所述LCD液晶屏2之間的夾角為α,α=5°。
本實施例中,所述架體1上位于所述LCD液晶屏2后方設有兩根立桿6,所述單向透視玻璃4的上邊緣處設有兩個吊環7,所述立桿6通過拉桿8與所述吊環7相連接。
實施例二:
作為本實用新型所述立體顯示裝置的實施例,與實施例一的區別在于:本實施例中,α=45°。
本實施例中,其余結構及有益效果均與實施例一致,這里不再一一贅述。
實施例三:
作為本實用新型所述立體顯示裝置的實施例,與實施例一的區別在于:本實施例中,α=75°。
本實施例中,其余結構及有益效果均與實施例一致,這里不再一一贅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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