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手推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320174649.6 | 申請日: | 2013-04-09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237266U | 公開(公告)日: | 2013-10-16 |
| 發明(設計)人: | 曾繁超;曾明;歐海龍;施連杰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東省東莞市質量監督檢測中心 |
| 主分類號: | B62B3/02 | 分類號: | B62B3/02;B62B3/10 |
| 代理公司: | 廣州粵高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102 | 代理人: | 陳衛;張月光 |
| 地址: | 523808 廣東省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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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手推車 | ||
1.一種手推車,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1)、固定于底座(1)上的推桿(7)、支架(2),底座(1)上設有主動輪(5)和導向輪(6),還包括用于支撐重物的支撐機構(4)、設于底座(1)上的千斤頂(8)、設于千斤頂(8)上的連接機構(3),連接機構(3)與支架(2)活動連接,支撐機構(4)固定于連接機構(3)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手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架(2)包括豎向支架(21)和斜支架(22),豎向支架(21)的下部固定于底座(1)上,斜支架(22)一端與底座(1)固定連接,另一端與豎向支架(21)固定連接;豎向支架(21)內設有導向槽(211),導向槽(211)用于導向連接機構(3)的上下移動。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手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連接機構(3)包括連接機構主體(31)、固定于連接機構主體(31)上側板(32),固定于連接機構主體(31)下部的底板(33),底板(33)設于千斤頂(8)上部且與其抵接;側板(32)上還設有滾輪(34),滾輪(34)設于導向槽(211)內可沿導向槽(211)上下移動。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手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連接機構主體(31)上設有通槽(311),所述的支撐機構(4)包括用于支撐撐路燈燈具安裝檢測裝置的橫桿(41)、豎桿(42)和斜桿(43),豎桿(42)插入通槽(311)中,橫桿(41)設于連接機構主體(31)上,斜桿(43)一端固定連接橫桿(41),另一端固定連接豎桿(42)。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手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豎向支架(21)數量為兩條,兩條豎向支架(21)之間固定有固定桿(9)。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手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連接機構主體(31)與側板(32)、底板(33)的連接處還設有加強肋板。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手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主動輪(5)的直徑為600mm~700mm,導向輪(6)的直徑為200mm~400mm,所述的推桿(7)與水平面的夾角為30度~60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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