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水下排渣及炭粉出料機有效
| 申請號: | 201320158636.X | 申請日: | 2013-04-02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356172U | 公開(公告)日: | 2013-12-25 |
| 發明(設計)人: | 孫勇偉;王韶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清平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9B3/00 | 分類號: | B09B3/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00436 上海***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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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水下 炭粉出料機 | ||
1.一種混合態城市生活垃圾無氧裂解后含渣炭粉水下排渣及炭粉出料機,其特征在于包括:含渣炭粉水箱(1)、含渣炭粉進料入口法蘭(2)、含渣炭粉進料管(3)、渣粉水下分離器(4)、渣料提升機(5)、渣料提升機動力系統(6)、渣料出渣管(7)、渣料出口法蘭(8)、進水口法蘭(9)、溢流口法蘭(10)、水下螺旋循環泵(11)、炭粉漿液出口法蘭(12);
所述的含渣炭粉水箱(1)為中空的鋼制圓柱體直立密封結構,頂部設置與大氣相通的開口;該圓柱體側面緊固連接設置有進水口法蘭(9)、溢流口法蘭(10)和炭粉漿液出口法蘭(12);該含渣炭粉水箱(1)內水封高度為1~5米;該含渣炭粉水箱(1)內設置渣粉水下分離器(4)和水下螺旋循環泵(11);
所述的渣粉水下分離器(4)為由不銹鋼板組成的封閉的圓柱狀空心體,該不銹鋼板表面布滿直徑為5mm的小孔;
所述的含渣炭粉進料管(3)為直立的管結構,上端端頭處緊固連接有含渣炭粉進料入口法蘭(2)并通過含渣炭粉進料入口法蘭(2)與城市生活垃圾無氧裂解反應釜相連通,下端垂直插入該渣粉水下分離器(4)中并與之密封連接導通;
所述的渣料提升機(5)為管道型提升結構,與水平面成30~50度角向上傾斜設置;一端或下端設置在含渣炭粉水箱(1)的底部區域并與渣粉水下分離器(4)焊接連接,另一端或上端設置有渣料出渣管(7),上端的端頭連接設置提供提升動力的渣料提升機動力系統(6);
所述的渣料出渣管(7)為與水平面成垂直狀設置的管結構,一端或上端與渣料提升機(5)的上端連接導通,另一端或下端的端頭緊固連接渣料出口法蘭(8)。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下排渣及炭粉出料機,其特征在于該含渣炭粉水箱(1)內水封高度為4.5米。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下排渣及炭粉出料機,其特征在于該含渣炭粉水箱(1)內水封的高度與該含渣炭粉水箱(1)圓柱體的高度比為6∶7。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下排渣及炭粉出料機,其特征在于該進水口法蘭(9)和該溢流口法蘭(10)設置在該含渣炭粉水箱(1)圓柱體上部的側面并成相對設置狀態;該炭粉漿液出口法蘭(12)設置在該含渣炭粉水箱(1)圓柱體中下部的側面。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下排渣及炭粉出料機,其特征在于該水下螺旋循環泵(11)設置在該含渣炭粉水箱(1)的底部靠近該渣料提升機(5)下端的位置。
6.如權利要求1或4所述的任一水下排渣及炭粉出料機,其特征在于該進水口法蘭(9)和該溢流口法蘭(10)設置在該含渣炭粉水箱(1)圓柱體上部的側面并位于該含渣炭粉水箱(1)內水封平面之上;該炭粉漿液出口法蘭(12)設置在該含渣炭粉水箱(1)圓柱體中下部的側面并位于該含渣炭粉水箱(1)內水封平面之下。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下排渣及炭粉出料機,其特征在于該渣料提升機動力系統(6)的電機功率為8-30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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