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燃燒器及灶具有效
| 申請號: | 201320153174.2 | 申請日: | 2013-03-29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215675U | 公開(公告)日: | 2013-09-25 |
| 發明(設計)人: | 馬建祥;劉申昌;盧國勇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普田電器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3D14/04 | 分類號: | F23D14/04;F23D14/62;F23D14/46 |
| 代理公司: | 杭州天勤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3224 | 代理人: | 胡紅娟 |
| 地址: | 312400 浙***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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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燃燒 灶具 | ||
1.一種燃燒器,包括混合室以及第一引射管和第二引射管,其特征在于,所述混合室內包括相互隔離的小火混合腔和大火混合腔;
所述小火混合腔為弧形管,弧形管的其中一端延伸出混合室的側壁與所述的第二引射管對接;
所述大火混合腔為環形且處在小火混合腔的外圍,所述混合室的側壁開有與大火混合腔連通的接口,該接口與所述第一引射管對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弧形管對應的圓心角為90度。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混合室采用鋁合金材質,所述第二引射管的軸線指向混合室的中心。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混合室整體上為圓筒狀,所述第二引射管的直徑為混合室的1/3~2/3。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引射管和第二引射管為不銹鋼材質,且成夾角布置。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引射管和第二引射管的夾角為45~120度。
7.一種灶具,包括爐頭和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燃燒器為如權利要求1~6任一所述的燃燒器;所述的爐頭中設有小火燃燒區和大火燃燒區,小火混合腔的出氣口與小火燃燒區連通,大火混合腔的出氣口與大火燃燒區連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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