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粉粒物料運輸車的罐體有效
| 申請號: | 201320146653.1 | 申請日: | 2013-03-27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392235U | 公開(公告)日: | 2014-01-15 |
| 發明(設計)人: | 李安平;陳紅勇;張娜;侯濤 | 申請(專利權)人: | 南京中航特種裝備有限公司上海技術中心 |
| 主分類號: | B65D88/28 | 分類號: | B65D88/28;B65D88/72 |
| 代理公司: | 上海科盛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1225 | 代理人: | 葉敏華 |
| 地址: | 200092 上海***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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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物料 運輸車 | ||
1.一種粉粒物料運輸車的罐體,包括罐殼主體(1)、設置在罐殼主體(1)前后兩端的前封頭(3)與后封頭(16)、設置在罐殼主體(1)內部的罐內隔板(8),其特征在于,該罐體還包括三角形弧形封板(2)、前斜封板(4)、后斜封板(10)、大漏斗及小漏斗(6),所述的三角形弧封板(2)焊接連接在罐殼主體(1)與前封頭(3)及后封頭(16)之間,所述的前斜封板(4)焊接連接在前封頭(3)下方,所述的后斜封板(10)焊接連接在后封頭(16)下方,所述的大漏斗連接在前斜封板(4)與后斜封板(10)之間,所述的小漏斗(6)連接在大漏斗下方。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粉粒物料運輸車的罐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大漏斗分為前大漏斗(5)、后大漏斗(9)及中間大漏斗(7),所述的前大漏斗(5)與前斜封板(4)連接,所述的后大漏斗(9)與后斜封板(10)連接,所述的中間大漏斗(7)共設有4個,4個中間大漏斗(7)從左至右依次連接在前大漏斗(5)與后大漏斗(9)之間。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粉粒物料運輸車的罐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罐內隔板(8)共設有3個,分別設在前大漏斗(5)與中間大漏斗(7)的連接處、相連4個中間大漏斗(7)的中間位置、以及中間大漏斗(7)與后大漏斗(9)的連接處,3個罐內隔板(8)將罐殼主體(1)內部分成4個漏斗容器。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粉粒物料運輸車的罐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罐內隔板(8)與設在罐內隔板(8)左右兩端的大漏斗及罐殼主體(1)構成三角形空間(17),所述的罐殼主體(1)內共有三個三角形空間(17)。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粉粒物料運輸車的罐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罐殼主體(1)的頂部設有過濾桶(11),所述的過濾桶(11)與三角形空間(17)之間通過設置在罐殼主體(1)內部的內氣壓連通管(12)連通,所述的三個三角形空間(17)之間通過設置在罐殼主體(1)外部的兩個外氣壓連通管(15)連通。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粉粒物料運輸車的罐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前斜封板(4)與后斜封板(10)均為異形零部件,該異形零部件的上邊與前封頭(3)或后封頭(16)對接,異形零部件的斜邊與罐殼主體(1)對接,異形零部件的底邊與前大漏斗(5)或后大漏斗(9)對接,所述的異形零部件的上邊及斜邊均為翻邊結構,翻邊的弧度為80mm~120mm。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粉粒物料運輸車的罐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前大漏斗(5)、后大漏斗(9)及中間大漏斗(7)上任何一條素線與水平面的夾角均≥45°。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粉粒物料運輸車的罐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小漏斗(6)環面上布設有助吹器(13)。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粉粒物料運輸車的罐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前封頭(3)與后封頭(16)均為半橢圓形。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粉粒物料運輸車的罐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罐殼主體(1)的外部頂端設置有人孔(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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