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外洲開溝瀝水滅螺的溝渠結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320120073.5 | 申請日: | 2013-03-18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160213U | 公開(公告)日: | 2013-08-28 |
| 發明(設計)人: | 魏望遠;魏凱林;易平;羅志紅;任光輝;鄭燦軍;郭家鋼;余晴;謝石 | 申請(專利權)人: | 湖南省血吸蟲病防治所 |
| 主分類號: | E02B11/00 | 分類號: | E02B11/00 |
| 代理公司: | 岳陽市科明專利事務所 43203 | 代理人: | 彭乃恩;陳慶元 |
| 地址: | 414000 ***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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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外洲開溝 瀝水 溝渠 結構 | ||
1.一種外洲開溝瀝水滅螺的溝渠結構,其特征在于根據有螺洲灘寬度開一條主縱溝(1),一條主橫溝(2),及一條或者至少兩條次縱溝(3)和次橫溝(4),且主、次縱溝與主、次橫溝呈“十”字狀或者“井”字狀或者棋盤狀開設,其中:
主縱溝(1)深度與枯水期最低水位相通,次縱溝(3)間隔開設于主縱溝(1)兩側,各次縱溝(3)的溝深及溝寬小于主縱溝(1)的溝深及溝寬;
所述的主橫溝(2)開設于密螺帶上限,次橫溝(4)與主橫溝(2)間隔開設,各次橫溝(4)的溝深及溝寬亦小于主橫溝(2)的溝深及溝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外洲開溝瀝水滅螺的溝渠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主縱溝(1)與次縱溝(3)的間隔距離為300-400米,其中主縱溝(1)的寬度為1.2-1.5米,深度為1-1.5米,次縱溝(3)的寬度為1米,深度為1米。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外洲開溝瀝水滅螺的溝渠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主橫溝(2)與次橫溝(4)的間隔距離為300-500米,其中主橫溝(2)的寬度為1.2-1.5米,深度為1-1.5米,次橫溝(4)的寬度為1米,深度為1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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