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汽車防追尾控制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320063125.X | 申請日: | 2013-01-31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093873U | 公開(公告)日: | 2013-07-31 |
| 發明(設計)人: | 楊興炎;馬芳武;湯小生;趙福全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Q5/00 | 分類號: | B60Q5/00;B60T7/12;B60Q1/44 |
| 代理公司: | 臺州市方圓專利事務所 33107 | 代理人: | 張智平;蔡正保 |
| 地址: | 311228 浙江省杭州***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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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汽車 追尾 控制 裝置 | ||
一種汽車防追尾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控制裝置包括語音報警器(4)、用于對車輛進行制動的制動機構(3)、用于檢測本車與前車相對距離的雷達傳感器(1)和用于對上述雷達傳感器(1)輸送的距離信號進行處理并在判斷檢測的距離值小于預設的距離設定值時輸出控制信號給上述語音報警器(4)以及在檢測的距離值小于預設的最小距離值時輸出控制信號給制動機構(3)的控制單元(2),所述的雷達傳感器(1)與所述控制單元(2)的輸入端連接,所述的語音報警器(4)和制動機構(3)分別與所述控制單元(2)的輸出端連接。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防追尾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雷達傳感器(1)安裝在汽車的前保險杠上。
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汽車防追尾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雷達傳感器(1)在前保險杠上設置有若干個。
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汽車防追尾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雷達傳感器(1)在前保險杠上至少設置三個,分別將雷達傳感器(1)設置在前保險杠的左右位置和中間位置,所述的雷達傳感器(1)分別與控制單元(2)的輸入端連接。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防追尾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單元(2)的輸出端還連接有用于在車輛剎車時進行提示的剎車燈(6),所述的控制單元(2)在判斷檢測的距離值大于最小距離值且小于距離設定值時輸出控制信號給上述剎車燈(6)。
根據權利要求1或5所述的汽車防追尾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控制裝置還包括與所述控制單元(2)的輸出端連接的LED燈(5)。
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汽車防追尾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語音報警器(4)包括語音芯片以及與所述語音芯片連接的喇叭,所述的語音芯片與所述控制單元(2)的輸出端連接。
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汽車防追尾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制動機構(3)包括與所述控制單元(2)連接的驅動電機,所述驅動電機的輸出軸上套裝有一個齒輪套,所述的齒輪套和一個帶齒輪的支柱相嚙合,所述的支柱和剎車齒輪組相嚙合。
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汽車防追尾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控制單元(2)包括單片機(21)以及與所述單片機(21)輸入端連接的模數轉換器(22)和存儲器(23),所述的存儲器(23)用于存儲距離設定值和最小距離值,上述的雷達傳感器(1)通過模數轉換器(22)與單片機(21)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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