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全業務無跳接光纜交接箱有效
| 申請號: | 201320059578.5 | 申請日: | 2013-02-01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149167U | 公開(公告)日: | 2013-08-21 |
| 發明(設計)人: | 陸振華;李煒;邵海波;劉燦勝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日海通訊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2B6/44 | 分類號: | G02B6/44 |
| 代理公司: | 深圳中一專利商標事務所 44237 | 代理人: | 張全文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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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業務 無跳接 光纜 交接 | ||
1.一種全業務無跳接光纜交接箱,其特征在于,包括箱體、配線直熔盤、一體化熔接配線模塊和光分路器,所述箱體中設置有可同時兼容配線直熔盤、一體化熔接配線模塊、光分路器或/和停泊位模塊的活動插接結構,所述活動插接結構包括設置于所述箱體內的卡位以及設置于所述配線直熔盤、一體化熔接配線模塊、光分路器和停泊位模塊上的卡部,所述卡部與所述卡位相匹配。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全業務無跳接光纜交接箱,其特征在于,所述配線直熔盤包括托盤和尾纖,所述尾纖向托盤外引出并按順序端接。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全業務無跳接光纜交接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停泊位模塊為條狀模塊式結構。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全業務無跳接光纜交接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箱體的底部連接有底座。
5.如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全業務無跳接光纜交接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箱體內部具有位于上部的上部區域、位于中間一側的左部區域和位于中間另一側的右部區域和位于下部的下部區域;所述上部區域為配線直熔區,其設置有用于插接所述配線直熔盤的卡位,所述左部區域和右部區域設置有用于插接所述光分路器的卡位,所述左部區域和右部區域之間的區域為中間過纖區,所述一體化熔接配線模塊設置于所述左部區域和右部區域的上方,所述下部區域的一側設為光纜開剝保護區,另一側設置為光纜直通區,所述光纜開剝保護區處設置有用于開剝保護普通纜、帶狀纜和氣吹光纜的光纜開剝模塊。
6.如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全業務無跳接光纜交接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箱體內部具有位于上部的上部區域、位于中間一側的左部區域和位于中間另一側的右部區域和位于下部的下部區域;所述上部區域為配線直熔區,其設置有用于插接所述配線直熔盤的卡位,所述左部區域和右部區域設置有條式尾纖停泊位,條式尾纖停泊位、一體化熔接配線模塊和配線直熔區的直熔盤三者具有互換性;所述左部區域和右部區域之間的區域為中間過纖區,所述一體化熔接配線模塊設置于所述左部區域和右部區域的上方,所述下部區域的一側設為光纜開剝保護區,另一側設置為光纜直通區,所述光纜開剝保護區處設置有用于開剝保護普通纜、帶狀纜和氣吹光纜的光纜開剝模塊。
7.如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全業務無跳接光纜交接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箱體內部具有位于上部的上部區域、位于中間一側的左部區域和位于中間另一側的右部區域和位于下部的下部區域;所述上部區域為配線直熔區,其設置有用于插接所述配線直熔盤的卡位,所述左部區域和右部區域自上向下依次設置有所述的一體化熔接配線模塊、插片式光分路器、一體化熔接配線模塊和條式尾纖停泊位;所述左部區域和右部區域之間的區域為中間過纖區,所述下部區域的一側設為光纜開剝保護區,另一側設置為光纜直通區,所述光纜開剝保護區處設置有用于開剝保護普通纜、帶狀纜和氣吹光纜的光纜開剝模塊。
8.如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全業務無跳接光纜交接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箱體內部具有位于上部的上部區域、位于中間一側的左部區域和位于中間另一側的右部區域和位于下部的下部區域;所述上部區域設置有盒式光分路器,所述左部區域和右部區域自上向下依次設置有所述的一體化熔接配線模塊和條式尾纖停泊位;所述左部區域和右部區域之間的區域為中間過纖區,所述下部區域的一側設為光纜開剝保護區,另一側設置為光纜直通區,所述光纜開剝保護區處設置有用于開剝保護普通纜、帶狀纜和氣吹光纜的光纜開剝模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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