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超深地下室復合外墻結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320057991.8 | 申請日: | 2013-02-01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066106U | 公開(公告)日: | 2013-07-17 |
| 發明(設計)人: | 趙林 | 申請(專利權)人: | 江蘇省江建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2D29/045 | 分類號: | E02D29/045 |
| 代理公司: | 揚州市錦江專利事務所 32106 | 代理人: | 江平 |
| 地址: | 225200 江***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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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地下室 復合 外墻 結構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建筑施工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在超深(通常指:12m以上)地下室外墻“樁墻合一”施工時,通常先建造地下室圍護結構及止水帷幕,然后在地下室圍護結構外側砌筑磚墻,并在圍護結構與磚墻間填混凝土,在磚墻外鍘粉水泥砂漿后做防水層及防水保護層,做完防水保護層后再綁扎鋼筋立內墻模板,澆灌混凝土形成地下室墻體。另外,在施工外墻防水前,需要先砌筑磚墻,所耗費的人力、物力較大。因此,現有的超深地下室外墻施工造價成本居高不下,還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
發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種方便施工、安全性好、造價低的超深地下室復合外墻結構。
本實用新型在主墻體的一個外側面設置保護層,在保護層的外側面設置防水層,在防水層的外側面設置排列的若干樁柱,在防水層的外側面的相鄰樁柱之間設置噴射混凝土層。
采用本實用新型無需設立和拆除外墻模板,減少了施工量,節約了建造成本,形成的地下室墻體與基坑內表面緊密復合,不但減少了在基坑內表面和地下室墻體間隔之間再填充混凝土的施工,還使復合的地下室墻體更加牢固。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本實用新型在主墻體6的一個外側面設置保護層5,在保護層5的外側面設置防水層4,在防水層4的外側面設置排列的若干樁柱1,在防水層4的外側面的相鄰樁柱1之間設置噴射混凝土層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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