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具有坐標自定位功能的紙質地圖有效
| 申請號: | 201320052185.1 | 申請日: | 2013-01-18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026041U | 公開(公告)日: | 2013-06-26 |
| 發明(設計)人: | 洪長明 | 申請(專利權)人: | 洪長明 |
| 主分類號: | G09B29/10 | 分類號: | G09B29/1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361000 福建*** | 國省代碼: | 福建;35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具有 坐標 定位 功能 紙質 地圖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紙質地圖,尤其涉及一種具有坐標自定位功能的紙質地圖。?
背景技術
目前,傳統的紙制品(如:紙質地圖)通常需要在紙制品上直接標注該紙制品所要傳達的信息(如:在地圖上標注一些建筑、景點、道路等),以便直觀地告訴讀者它們所要傳達的信息。直接標注,固然可以直觀地表述信息的內容,卻因為紙制品的版面限制,往往未能承載太多信息。比如:在三維地圖上,如果一個建筑內有許多商家都需要被標注出來,那么這個建筑就會被密密麻麻的標注文字所覆蓋,使得整個地圖看上去十分雜亂,影響讀者的信息獲取。?
實用新型內容
為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具有坐標自定位功能的紙質地圖,增加地圖POI點的數據量,解決重疊標注的困擾,更準確地讀取坐標點。?
本實用新型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具有坐標自定位功能的紙質地圖,包括印有地圖信息的地圖正面、及與地圖正面相背的地圖反面,所述地圖正面的至少一側設有第一坐標軸,所述地圖反面(20)的至少一側設有第二坐標軸,且第二坐標軸隨地圖反面反向折疊后,與地圖正面的第一坐標軸形成二維坐標定位坐標尺。?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方案,所述第一坐標軸與第二坐標軸相垂直。?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方案,所述第一坐標軸與第二坐標軸的比例尺相?等、或者成相應的倍數關系。?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方案,所述紙質地圖為正方形或長方形。?
本實用新型所述的技術方案相對于現有技術,取得的有益效果是:?
1.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具有坐標自定位功能的紙質地圖,地圖正面的至少一側設有第一坐標軸,地圖反面的至少一側設有第二坐標軸,使POI點可通過坐標軸進行定位。?
2.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具有坐標自定位功能的紙質地圖,第一坐標軸隨地圖反面反向折疊后,與地圖正面的第二坐標軸形成二維坐標定位坐標尺。以實現POI點坐標的快速、精確定位,能將POI點和相應文字描述分開,使紙制品干凈整潔,能夠提高紙制品所承載的信息量,減少紙制品的使用。?
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說明;但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具有坐標自定位功能的紙質地圖不局限于實施例。?
附圖說明
此處所說明的附圖用來提供對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理解,構成本實用新型的一部分,本實用新型的示意性實施例及其說明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不當限定。在附圖中:?
圖1是本實用新型所述一種具有坐標自定位功能的紙質地圖的正面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所述一種具有坐標自定位功能的紙質地圖的反面示意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所述一種具有坐標自定位功能的紙質地圖的反面局部折疊后的效果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技術方案及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用以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
如圖1、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具有坐標自定位功能的紙質地圖,包括地圖正面10和地圖反面20,地圖正面10印有地圖信息,地圖反面20與地圖地面10相背。紙質地圖的形狀可以是規則的幾何形狀,也可以是不規則的幾何形狀,本實用新型優選為規則的幾何形狀,如正方形或長方形。地圖正面10的至少一側設有第一坐標軸11,地圖反面20的至少一側設有第二坐標軸21,地圖上的POI點可通過第一坐標軸11和第二坐標軸21進行定位。?
如圖3所示,第二坐標軸21隨地圖反面20沿A方向折疊后,與地圖正面10的第一坐標軸11形成二維坐標定位坐標尺,使POI點坐標通過第一坐標軸11和第二坐標軸21進行精確定位,能將POI點和相應文字描述分開,使紙制品干凈整潔,能夠提高紙制品所承載的信息量,減少紙制品的使用。第一坐標軸11與第二坐標軸21可以相垂直,但不限于垂直的位置關系,可以是根據實際情況選定適當的角度關系。第一坐標軸11與第二坐標軸21的比例尺可以相等、或者成相應的倍數關系,但也不限于此。?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洪長明,未經洪長明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320052185.1/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吸塵器用的吸塵頭
- 下一篇:禮品兌換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