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基于智能設備混合定位技術的金融終端監控系統及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310745155.3 | 申請日: | 2013-12-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679966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3-26 |
| 發明(設計)人: | 陳建;康建明;付小兵;趙凱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富友支付服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7F19/00 | 分類號: | G07F19/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郭蔚 |
| 地址: | 200135 上海市浦東新***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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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基于 智能 設備 混合 定位 技術 金融 終端 監控 系統 方法 | ||
1.基于智能設備混合定位技術的金融終端監控系統,所述系統進一步包括:
一金融終端,設置在商戶端;
一智能設備,設置在商戶端,包括一智能設備混合定位模塊,所述智能設備混合定位模塊用于采集所述金融終端的混合定位地理位置信息;
一金融終端監控系統,進一步包括:
一交易受理模塊,包括一交易信息數據庫和一商戶信息數據庫,所述交易受理模塊接收所述金融終端發出的交易信息和所述混合定位模塊根據所述交易信息的獲取地理位置信息并存儲在所述交易信息數據庫中,所述交易受理模塊根據所述交易信息查詢所述商戶信息數據庫,判斷使用所述金融終端的商戶性質;
一監控模塊,接收所述交易受理模塊傳送的所述地理位置信息,并判斷所述金融終端的當前位置是否在所述商戶信息數據庫的規定區域內,若所述金融終端的當前位置不處于規定區域內,所述監控模塊報警及提示,若所述金融終端的當前位置處于規定區域內,則不報警或提示。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智能設備混合定位技術的金融終端監控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商戶信息數據庫包括金融終端商戶的規定區域和商戶性質信息,所述商戶性質信息包括高風險商戶和低風險商戶。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基于智能設備混合定位技術的金融終端監控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混合定位信息進一步包括所述金融終端所在的經緯度信息和該經緯度信息對應的地址描述信息。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基于智能設備混合定位技術的金融終端監控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監控模塊進一步包括:
一實時監控模塊,當所述交易受理模塊查詢到使用所述金融終端的商戶在所述商戶信息數據庫中屬于高風險商戶時,所述實時監控模塊對所述金融終端的位置信息進行實時監控;
一批量監控模塊,當所述交易受理模塊查詢到使用所述金融終端的商戶在所述商戶信息數據庫中屬于低風險商戶時,所述批量監控模塊對所述金融終端的位置信息進行批量監控。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基于智能設備混合定位技術的金融終端監控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智能設備與所述金融終端監控系統的通信包括無線2G/3G網絡。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基于智能設備混合定位技術的金融終端監控系統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智能設備和所述金融終端之間的通信包含藍牙、WIFI和數據線方式。
7.一種應用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智能設備混合定位技術的金融終端監控系統的方法,所述方法進一步包括:
采集金融終端的經緯度信息和對應的地址描述信息并存儲到一交易信息數據庫中;
根據商戶性質信息選擇不同的監控模式;
根據所述金融終端經緯度信息是否在商戶信息數據庫的規定區域內,若所述金融終端的當前位置不處于規定區域內,所述監控模塊報警及提示,若所述金融終端的當前位置處于規定區域內,則不報警或提示。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基于智能設備混合定位技術的金融終端監控系統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商戶性質信息包括高風險商戶和低風險商戶。
9.根據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基于智能設備混合定位技術的金融終端監控系統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混合定位信息進一步包括所述金融終端的經緯度和地址描述信息。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基于智能設備混合定位技術的金融終端監控系統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當判斷使用所述金融終端的商戶屬于高風險商戶時,對所述位置信息進行實時監控;
當判斷使用所述金融終端的商戶屬于低風險商戶時,對所述位置信息進行批量監控。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基于智能設備混合定位技術的金融終端監控系統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智能設備與所述金融終端監控系統的通信包括無線2G/3G網絡。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基于智能設備混合定位技術的金融終端監控系統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智能設備和所述金融終端之間的通信包含藍牙、WIFI和數據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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