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由城市固體垃圾制備生物燃料的綜合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310736799.6 | 申請日: | 2013-12-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911171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7-09 |
| 發明(設計)人: | 奧爾多·波賽蒂;丹尼爾·比安奇;丹尼爾·朱利奧·莫斯科蒂;保羅·波爾塞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艾尼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C10G1/00 | 分類號: | C10G1/00;C10G45/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李志東 |
| 地址: | 意大*** | 國省代碼: | 意大利;I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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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城市 固體 垃圾 制備 生物 燃料 綜合 方法 | ||
1.一種由城市固體垃圾制備生物燃料的綜合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將所述垃圾經歷液化,獲得混合物,所述混合物包括由生物油組成的油相、固相和水相;
-將從所述液化獲得的所述混合物經歷分離,獲得由生物油組成的油相、固相和水相;
-在至少一種納米分散的加氫催化劑的存在下,將從所述分離獲得的、由生物油組成的所述油相經歷漿相中的加氫轉化;
其中將所述液化在150℃至350℃范圍內的溫度下、在5巴至170巴范圍內的壓力下進行5分鐘至240分鐘范圍內的時間。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由城市固體垃圾制備生物燃料的綜合方法,其中所述城市固體垃圾選自:
-來自選擇的收集的城市固體垃圾的有機成分;
-來自公園的維護的剪枝;
-農業經營的廢物和大零售商的廢物;
-城市水處理設備產生的初級污泥和/或生物污泥;
或其混合物。
3.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一項所述的由城市固體垃圾制備生物燃料的綜合方法,其中在經歷所述液化之前,通過將所述城市固體垃圾經歷初步研磨或篩分過程處理所述城市固體垃圾。
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一項所述的由城市固體垃圾制備生物燃料的綜合方法,其中所述城市固體垃圾是濕的。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由城市固體垃圾制備生物燃料的綜合方法,其中相對于所述城市固體垃圾的總重量,所述城市固體垃圾的含水量高于或等于50重量%。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由城市固體垃圾制備生物燃料的綜合方法,其中相對于所述城市固體垃圾的總重量,所述城市固體垃圾的含水量在55重量%至80重量%范圍內。
7.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一項所述的由城市固體垃圾制備生物燃料的綜合方法,其中將由生物油組成的所述油相與化石來源的重質油類一起經歷加氫轉化,所述重質油類為諸如重質原油類、來自焦油砂的瀝青類、蒸餾殘渣、來自熱處理工藝的重質殘渣、來自煤的油類、油頁巖。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由城市固體垃圾制備生物燃料的綜合方法,其中由生物油組成的所述油相與化石來源的所述重質油類以在0.01至50范圍內的重量比使用。
9.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一項所述的由城市固體垃圾制備生物燃料的綜合方法,其中所述加氫轉化在氫氣的流或由氫氣/硫化氫(H2S)的混合物組成的流的存在下進行。
10.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一項所述的由城市固體垃圾制備生物燃料的綜合方法,其中所述納米分散的加氫催化劑選自過渡金屬的硫化物或其油溶性前驅體,所述過渡金屬的硫化物為諸如硫化鉬(MoS2)、硫化鎢(WS2)、或其混合物。
11.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一項所述的由城市固體垃圾制備生物燃料的綜合方法,其中所述加氫催化劑使用的量使得由生物油組成的所述油相中、或由生物油組成的所述油相與化石來源的重質油類中存在的過渡金屬的濃度在50wppm至50000wppm范圍內。
12.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一項所述的由城市固體垃圾制備生物燃料的綜合方法,其中所述加氫轉化在350℃至480℃范圍內的溫度下進行。
13.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一項所述的由城市固體垃圾制備生物燃料的綜合方法,其中所述加氫轉化在100巴至200巴范圍內的壓力下進行。
1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一項所述的由城市固體垃圾制備生物燃料的綜合方法,其中所述加氫轉化進行的平均停留時間在2小時至8小時范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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