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拍攝時提示對焦的方法及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714267.2 | 申請日: | 2013-12-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702029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6-06 |
| 發明(設計)人: | 金峙廷;李紹燕;梁曉星;崔揚;謝東衛 | 申請(專利權)人: | 百度在線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N5/232 | 分類號: | H04N5/23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專利代理有限公司11332 | 代理人: | 胡彬 |
| 地址: | 100085 北京市***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拍攝 提示 對焦 方法 裝置 | ||
1.一種拍攝時提示對焦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通過距離傳感器獲取實測距離,所述實測距離為攝像設備的成像面與被拍攝物體之間的距離;
根據所述實測距離以及所述攝像設備的最小對焦距離之間的關系,顯示對焦提示信息;
其中,根據所述實測距離以及所述攝像設備的最小對焦距離,顯示對焦提示信息之前,還包括:
當判斷出所述實測距離小于或等于初始默認的最小對焦距離時,啟動最小對焦距離標定;
當根據所述實測距離判斷出所述攝像設備處于接近被拍攝物體的狀態且對焦成功時,則以當前的實測距離更新為所述最小對焦距離。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據所述實測距離以及所述攝像設備的最小對焦距離,顯示對焦提示信息之前,還包括:
將所述實測距離與預定距離閾值進行比較,若所述實測距離小于所述預定距離閾值,觸發所述根據所述實測距離以及所述攝像設備的最小對焦距離,顯示對焦提示信息的步驟,其中,所述預定距離閾值大于所述最小對焦距離。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據所述實測距離以及所述攝像設備的最小對焦距離,顯示對焦提示信息之后,還包括:
將所述實測距離與最小對焦距離進行比較,若所述實測距離小于所述最小對焦距離,發送報警信息。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據所述實測距離以及所述攝像設備的最小對焦距離,顯示對焦提示信息包括:
根據所述實測距離以及所述攝像設備的最小對焦距離,顯示所述實測距離與所述最小對焦距離的取值的文字,作為所述對焦提示信息;和/或,
在所述攝像設備的顯示屏上顯示對焦提示軸,且在所述對焦提示軸上分別標識所述實測距離的第一位置點和最小對焦距離的第二位置點,作為所述對焦提示信息;和/或,
按照設定時間間隔獲取相鄰時間點的實測距離的變化趨勢;
根據所述實測距離的變化趨勢,在所述攝像設備的顯示屏上以動畫顯示所述實測距離與最小對焦距離之間的相對變化趨勢。
5.一種拍攝時提示對焦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實測距離獲取模塊,用于通過距離傳感器獲取實測距離,所述實測距離為攝像設備的成像面與被拍攝物體之間的距離;
提示信息顯示模塊,用于根據所述實測距離以及所述攝像設備的最小對焦距離,顯示對焦提示信息;
所述裝置還包括:
最小對焦距離標定啟動模塊,用于在通過距離傳感器獲取實測距離之前,當判斷出所述實測距離小于或等于初始默認的最小對焦距離時,啟動最小對焦距離標定;
最小對焦距離更新模塊,用于在通過距離傳感器獲取實測距離之前,當根據所述實測距離判斷出所述攝像設備處于接近被拍攝物體的狀態且對焦成功時,則以當前的實測距離更新為所述最小對焦距離。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還包括:
距離閾值比較模塊,用于在根據所述實測距離以及所述攝像設備的最小對焦距離,顯示對焦提示信息之前,將所述實測距離與預定距離閾值進行比較,若所述實測距離小于所述預定距離閾值,觸發所述根據所述實測距離以及所述攝像設備的最小對焦距離,顯示對焦提示信息的步驟,其中,所述預定距離閾值大于所述最小對焦距離。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還包括:
報警信息發送模塊,用于在根據所述實測距離以及所述攝像設備的最小對焦距離,顯示對焦提示信息之后,將所述實測距離與最小對焦距離進行比較,若所述實測距離小于所述最小對焦距離,發送報警信息。
8.根據權利要求5至7任一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提示信息顯示模塊具體用于:
根據所述實測距離以及所述攝像設備的最小對焦距離,顯示所述實測距離與所述最小對焦距離的取值的文字,作為所述對焦提示信息;和/或,
在所述攝像設備的顯示屏上顯示對焦提示軸,且在所述對焦提示軸上分別標識所述實測距離的第一位置點和最小對焦距離的第二位置點,作為所述對焦提示信息;和/或,
按照設定時間間隔獲取相鄰時間點的實測距離的變化趨勢;
根據所述實測距離的變化趨勢,在所述攝像設備的顯示屏上以動畫顯示所述實測距離與最小對焦距離之間的相對變化趨勢。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百度在線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未經百度在線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310714267.2/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