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會員服務提供方法、服務器及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713257.7 | 申請日: | 2013-12-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903162B | 公開(公告)日: | 2018-01-19 |
| 發明(設計)人: | 金國鎮;吳承準;劉美;金信淑;李憬求;金東煐;金泰真;金成珉;田秉哲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可可支付 |
| 主分類號: | G06F17/00 | 分類號: | G06F17/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專利代理有限公司11332 | 代理人: | 楊生平,鐘錦舜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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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會員 服務 提供 方法 服務器 系統 | ||
1.一種會員服務提供方法,是與用戶終端連接的會員服務提供服務器提供會員服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a)步驟,從所述用戶終端接收包括用戶信息的會員服務加入申請;
b)步驟,從所述用戶終端接收在所述會員服務中使用的代表卡的代表卡信息并登記;
c)步驟,從所述用戶終端接收在提供所述會員服務的多家合作公司中將通過所述代表卡接受所述會員服務的合作公司的合作公司選擇信息;
d)步驟,對所述用戶信息、所述合作公司選擇信息及所述代表卡信息進行匹配并存儲;
e)步驟,從與所述合作公司選擇信息相應的合作公司服務器接收了根據所述代表卡的使用的會員服務申請后,把所述合作公司提供的積分、印花或贈券中至少一者,提供給根據所述用戶信息的用戶終端,
其中,在所述b)步驟中,所述代表卡信息包括所述代表卡的固有卡號、卡公司信息,
并且,所述e)從與所述合作公司選擇信息相應的合作公司服務器接收了根據所述代表卡的使用的會員服務申請后,把所述合作公司提供的、對應于所述合作公司的積分、印花或贈券中至少一者,提供給根據所述用戶信息的用戶終端的步驟,構成為:在利用所述代表卡進行結算時,累積與相應代表卡信息匹配的合作公司的對應于所述合作公司的積分、印花或贈券中的至少一種以上,或使已累積的對應于所述合作公司的積分、印花或贈券用于結算。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會員服務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b)步驟包括:
從所述用戶終端接收所述代表卡信息的步驟;
從與所述代表卡信息相應的卡公司服務器接收所述代表卡信息是否有效的步驟:
根據所述代表卡信息是否有效,決定是否登記所述代表卡的步驟。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會員服務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c)步驟包括:
從所述用戶終端接收加入與所述合作公司選擇信息相應的所述合作公司會員所需的合作公司會員加入信息的步驟;
把所述合作公司會員加入信息傳送給所述合作公司服務器的步驟。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會員服務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當提供給所述用戶終端的所述積分、印花或贈券中的至少一種發生變動事項時,把所述積分、印花或贈券的變動事項信息提供給所述用戶終端的步驟。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會員服務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從所述用戶終端接收所述積分、印花或贈券的使用明細信息傳送申請的步驟;
向所述用戶終端提供與所述用戶信息相應的用戶的所述積分、印花或贈券的使用明細信息的步驟。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會員服務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把從所述用戶終端獲得提供的積分、印花或贈券中至少一部分,根據所述用戶終端的申請而提供給其它用戶終端的步驟。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會員服務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把從所述用戶終端獲得提供的既定合作公司的積分、印花或贈券中至少一部分,根據所述用戶終端的申請而轉換成其它合作公司的積分、印花或贈券的步驟。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會員服務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把從所述用戶終端獲得提供的既定合作公司的積分的至少一部分根據所述用戶終端的申請而轉換成對應于所述合作公司的印花或贈券進行累積,或把從所述用戶終端獲得提供的既定合作公司的印花根據所述用戶終端的申請而轉換成對應于所述合作公司的積分或贈券進行累積,或把從所述用戶終端獲得提供的既定合作公司的贈券根據所述用戶終端的申請而轉換成對應于所述合作公司的積分或印花進行累積的步驟。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會員服務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如果所述用戶終端把從印刷或附著于商品的條形碼、QR碼、序列號或RFID中至少一者取得的信息登記于所述會員服務提供服務器,則把與所述登記的信息相應的、對應于提供所述商品的合作公司的積分、印花或贈券提供給所述用戶終端的步驟。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會員服務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根據與所述用戶信息相聯系并預先登記的用戶的SNS帳戶的既定活動,累積既定合作公司提供的、對應于所述既定合作公司的積分、印花或贈券中至少一部分的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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