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軌道引導件無效
| 申請號: | 201310712963.X | 申請日: | 2013-12-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876821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6-25 |
| 發明(設計)人: | 布賴恩·托倫;韋斯利·里德;托馬斯·克拉默;加里·洛厄里;香農·卡明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瑞特醫療技術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B17/90 | 分類號: | A61B17/9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11332 | 代理人: | 楊生平;鐘錦舜 |
| 地址: | 美國田納***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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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軌道 引導 | ||
1.一種用于確定第二物體相對于第一物體的軌道的引導件,其包括:
第一臂,其具有適于將第一引導件可釋放地聯接到與第一物體接合的結構的遠端;
第二臂,其具有聯接到所述第一臂的遠端與限定一對開口的近端,所述一對開口中的每個都適于以與同所述第一物體接合的所述結構成隔開的關系可釋放地定位第二引導件,以使所述第二引導件限定與所述第一物體不相交的第二物體的軌道。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引導件,其中,所述第一臂包括相對于彼此以基本上平行、間隔地關系從所述遠端向外突出的一對梁,所述梁包括各自都限定通孔的近端,使得所述通孔相對于彼此以面對、共軸的關系布置。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引導件,其中,所述第一臂的所述遠端限定通孔,所述通孔相對于限定在所述梁的所述近端處的所述通孔成約90度定向。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引導件,其中,所述第一臂包括遠端與近端、相對于彼此以基本上平行、間隔的關系從所述近端向外突出的第一對梁、以及相對于彼此以基本上平行、間隔的關系從所述遠端向外突出的第二對梁,其中,所述第一對梁與所述第二對梁的自由端限定面對的、共軸的通孔。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引導件,其中,所述第一臂包括從所述遠端向上突出的螺紋筒夾。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引導件,其中,所述第一臂包括圍繞所述遠端樞轉的鉸接筒夾。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引導件,其中,所述第二臂可樞軸地聯接到所述第一臂。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引導件,其中,所述第二臂包括:遠側阻擋端,其限定一對引導孔開口;以及近側樞軸端,其限定通孔以便適于與所述第一臂樞軸接合。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引導件,其中,所述引導孔開口包括相對于彼此以基本上平行、間隔的關系布置的一對狹槽與一對通孔中的至少一個。
10.一種用于確定壓緊螺釘的相對于螺釘將隨后定位在整形外科板中的位置的軌道的引導件,其包括:
第一臂,其具有適于將第一鉆引導件可釋放地聯接到整形外科板的遠端;
第二臂,其具有聯接到所述第一臂的遠端與限定一對開口的近端,所述一對開口中每個都適于以與所述整形外科板成隔開的關系來可釋放地定位第二鉆引導件,使得所述第二引導件限定用于壓緊螺釘的不相交軌道。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引導件,其中,所述第一臂包括相對于彼此以基本上平行、間隔的關系從所述遠端向外突出的一對梁,所述梁包括各自都限定通孔的近端,使得所述通孔相對于彼此以面對、共軸的關系布置。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引導件,其中,所述第一臂的所述遠端限定通孔,所述通孔相對于限定在所述梁的所述近端處的所述通孔成約90度定向。
13.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引導件,其中,所述第一臂包括遠端與近端、相對于彼此以基本上平行、間隔的關系從所述近端向外突出的第一對梁、以及相對于彼此以基本上平行、間隔的關系從所述遠端向外突出的第二對梁,其中,所述第一對梁與所述第二對梁的自由端限定面對的、共軸的通孔。
14.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引導件,其中,所述第一臂包括從所述遠端向上突出的螺紋筒夾。
15.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引導件,其中,所述第一臂包括圍繞所述遠端樞轉的鉸接筒夾。
16.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引導件,其中,所述第二臂可樞軸地聯接到所述第一臂。
17.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引導件,其中,所述第二臂包括:遠側阻擋端,其限定一對引導孔開口;以及近側樞軸端,其限定通孔以便適于與所述第一臂樞軸接合。
18.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引導件,其中,所述引導孔開口包括相對于彼此以基本上平行、間隔的關系布置的一對狹槽與一對通孔中的至少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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