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照明眼鏡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310711282.1 | 申請日: | 2010-09-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676211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3-26 |
| 發(fā)明(設計)人: | 邁克爾·沃特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邁克爾·沃特斯 |
| 主分類號: | G02C11/04 | 分類號: | G02C11/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路盛律師事務所 11326 | 代理人: | 劉世杰 |
| 地址: | 美國科***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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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照明 眼鏡 | ||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免提發(fā)光裝置,更特別地涉及照明眼鏡。
背景技術
通常個人在完成任務時需要光源對區(qū)域進行照明或為了能見度需要沿大體上向外方向指向的光源。一種選擇是持手電筒,但這種發(fā)光裝置經(jīng)常比較笨重并經(jīng)常因為必須手持手電筒而影響任務的完成。因此,經(jīng)常采用免提發(fā)光裝置,因為個人所需的照明無需固定光源。常見類型的免提發(fā)光裝置包括安裝在頭盔或眼鏡上的光源。
眼鏡上的光源通常包括在眼鏡的橫撐架或邊撐上以向佩戴者提供向前照明的光源(可以是LED)安裝結構。在這樣的構造中,通常采用發(fā)光眼鏡提供定向或聚焦光,使得佩戴者正前方例如距他們的眼鏡6-24英寸的區(qū)域可以得到照亮以完成例如閱讀標準尺寸印刷品的任務。對于其他活動,例如夜晚散步、露營或緊急情況使用,會需要甚至個人前方的其他照明區(qū)域。然而,之前被構造成對這些不同用途中的一些提供免提發(fā)光裝置的發(fā)光眼鏡通常較重、體積較大、不方便和/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性能。
一些之前的發(fā)光眼鏡具有緊固在眼鏡上獨立且體積較大的發(fā)光組件,例如在授予Murphy等人的美國專利No.5,541,767、授予Wu的美國專利No.4,959,760和授予Perl的美國專利No.3,769,663中的公開。由于它們的發(fā)光組件較大,因此這些眼鏡體積較大并且相當重,從而使使用者佩戴不便。此外,這些之前的發(fā)光眼鏡將發(fā)光組件顯著安裝在眼鏡上或包含電子部件以在其中發(fā)光,使得當佩戴眼鏡時發(fā)光組件或電子部件的存在在視覺上很突出,從而使眼鏡的外觀變差。
還已知在之前的發(fā)光眼鏡中,通過將光源安裝在眼鏡的前橫撐架上并隨后將用于光源的其他電子部件安裝在邊撐臂上而使包括光源和電源以及照明開關的發(fā)光部件沿眼鏡框架分布。在一種結構中,電子部件的布線沿邊撐臂與前橫撐架之間的樞轉連接件從電源延伸到光源,例如在授予Feldman的美國專利No.5,946,071和授予Soll的美國專利No.5,722,762中的公開。然而,這些眼鏡會因布線跨越眼鏡的邊撐臂與前橫撐架元件之間的樞轉連接件而使邊撐臂與前框架元件之間的樞轉動作變得復雜。如果布線延伸到眼鏡框架之外,則眼鏡的外觀變差。
已知的發(fā)光眼鏡利用邊撐臂的樞轉運動接通和斷開光路,使得眼鏡具有鉸接開關,例如在授予Lii的美國專利No.5,218,385、授予Rosenwinkel的美國專利No.4,283,127、授予Meeder等人的美國專利公開No.2003/0189824和授予Su的美國專利公開No.2006/0012974所公開的。鉸接開關在邊撐臂打開時向光源供電并在邊撐臂折疊時斷開光源。通常,鉸接開關在邊撐臂和橫撐架元件上采用單獨的電觸點,使得當邊撐臂打開時,觸點相互接合以向光源供電。這樣,避免了采用跨越邊撐臂與橫撐架元件之間的樞轉連接件的布線。然而,采用移動部件在安裝于邊撐臂上的電源與安裝在橫撐架元件之間的光源之間的形成電連接會產生可靠性問題。例如,由于邊撐臂相對于前橫撐架元件的重復使用和樞轉,因此它們之間的容差會改變,使得觸點之間的接合度改變,從而在邊撐臂元件樞轉打開時導致觸點之間間歇導電。這種間歇導電使光斷續(xù)閃爍。同樣,重復使用會導致觸點的接合表面磨損,也會產生因觸點間歇導電而形成的閃爍問題。另外,如果眼鏡僅采用鉸鏈開關,則在邊撐臂樞轉打開時光一直接通并因此不能被用作常規(guī)情況下不發(fā)光的眼鏡。一種方案是提供另一通斷開關,但這樣不理想地增加了發(fā)光眼鏡的復雜性和成本并在眼鏡上要有額外的電子裝置,這樣導致外觀變差。
發(fā)明內容
提供一種照明眼鏡,在佩戴眼鏡時其將光引導到使用者前方。在此所述的照明眼鏡是眼鏡形式的,具有或不具有鏡片,或者具有折射或不折射的鏡片或多個鏡片,其一方面具有被布置成優(yōu)化其性能的光源。另一方面,在此所述的照明眼鏡具有用于光源的電子部件,它們被布置成與之前的發(fā)光眼鏡相比提供增強的美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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