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PAAS模式的智慧城市物聯網云數據對接管理平臺無效
| 申請號: | 201310709982.7 | 申請日: | 2013-12-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634413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3-12 |
| 發明(設計)人: | 雷海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大連佰思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29/08 | 分類號: | H04L29/08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116000 遼寧省大連市*** | 國省代碼: | 遼寧;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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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paas 模式 智慧 城市 聯網 數據 對接 管理 平臺 | ||
1.一種PAAS模式的智慧城市物聯網云數據對接管理平臺,其特征在于:包括公共云層部分和私有云層部分,所述公共云層部分包括公共數據庫云服務器、行業數據庫云存儲服務器、第三方數據庫云存儲服務器、行業數據和數據管理平臺;所述私有云部分包括各個公司軟件服務器和各個公司私有云數據服務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PAAS模式的智慧城市物聯網云數據對接管理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公共云層部分的作用通過統一的數據管理平臺對公共云的管理從而實現各個行業、各個公司數據的共享和統一,公共云的數據共享來自第三方數據提供者或第三方應用公司。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PAAS模式的智慧城市物聯網云數據對接管理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公共云數據庫服務器與數據管理平臺服務器對接,通過行業數據管理模塊對公共云數據的操作。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PAAS模式的智慧城市物聯網云數據對接管理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方數據提供者服務器與公共云數據庫服務器對接,實現第三方數據提供者服務器與公共云數據庫服務器的部分開放數據同步。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PAAS模式的智慧城市物聯網云數據對接管理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機客戶端或電腦客戶端通過無線網絡或互聯網與公共數據庫服務器對接,實現客戶端對公共數據的操作。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PAAS模式的智慧城市物聯網云數據對接管理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行業數據庫存儲服務器與公共云數據庫服務器對接,通過數據管理平臺通過管理,實現行業數據庫存儲服務器與公共云數據庫服務器的部分開放數據同步對接。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PAAS模式的智慧城市物聯網云數據對接管理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行業數據庫存儲服務器的數據庫與API管理模塊對接,API管理模塊對行業數據庫讀取或寫入。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PAAS模式的智慧城市物聯網云數據對接管理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私有云服務器通過開放的數據對接API模塊實現私有數據服務器與行業數據庫服務器數據的某些授權數據統一存儲和共享,進一步把某一個公司的物聯網硬件設備接入私有云,進一步享受到來自公共云數據的服務。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PAAS模式的智慧城市物聯網云數據對接管理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私有云服務器通過針對從私有云調取的開放數據表每個字段令命名一個空的字段,進一步的通過數據庫管理平臺的API模塊對該字段自定義命名。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PAAS模式的智慧城市物聯網云數據對接管理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應用端服務器與某公司私有云數據庫服務器、某公司軟件應用服務器對接,從而實現把某公司的物聯網硬件設備接入云端,從而享受到來自公共云數據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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