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共聚聚碳酸酯樹脂、制備其的方法及包含其的制品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706899.4 | 申請日: | 2013-12-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897165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7-02 |
| 發明(設計)人: | 池俊鎬;許宗贊;權五成;崔祐錫 | 申請(專利權)人: | 第一毛織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C08G64/30 | 分類號: | C08G64/30;C08L69/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余剛;張英 |
| 地址: | 韓國慶*** | 國省代碼: | 韓國;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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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共聚 聚碳酸酯 樹脂 制備 方法 包含 制品 | ||
1.一種共聚聚碳酸酯樹脂組合物,包含:
由式1表示的重復單元;
由式2表示的重復單元;以及
由式3表示的重復單元,
其中,所述由式1表示的重復單元不同于所述由式3表示的重復單元,
[式1]
其中,R1和R2是相同或不同的,并且各自獨立地是取代或未取代的C1至C6烷基;并且a和b是相同或不同的,并且各自獨立地是從1至4的整數,
[式2]
其中,R3和R4是相同或不同的,并且各自獨立地是取代或未取代的C1至C6烷基;并且c和d是相同或不同的,并且各自獨立地是從1至4的整數,
[式3]
其中,A是取代或未取代的C1至C30烴基、包含O或S的C1至C30烴基、鹵酸酯、碳酸酯、CO、S、或SO2;并且R5、R6、R7和R8是相同或不同的,并且各自獨立地是取代或未取代的C1至C6烷基。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共聚聚碳酸酯樹脂,包含40mol%至99.8mol%的量的所述由式1表示的重復單元,0.1mol%至50mol%的量的所述由式2表示的重復單元,以及0.1mol%至50mol%的量的所述由式3表示的重復單元。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聚碳酸酯樹脂,其中,所述共聚聚碳酸酯樹脂具有15,000g/mol至50,000g/mol的重均分子量。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共聚聚碳酸酯樹脂,其中,所述共聚聚碳酸酯樹脂具有如根據ASTM?D1525測定的150℃以上的維卡軟化溫度。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共聚聚碳酸酯樹脂,其中,所述共聚聚碳酸酯樹脂具有75%以上的可見光透射率,如對2.5mm厚的扁平試樣在將所述試樣浸漬在稀釋劑中以涂布聚碳酸酯樹脂2分鐘并在80℃下將所述試樣干燥30分鐘后所測定的。
6.一種用于制備共聚聚碳酸酯樹脂的方法,包括:
使碳酸酯前體與由式4表示的二醇、由式5表示的二醇、以及由式6表示的二醇的二醇混合物聚合,
其中,所述由式4表示的二醇不同于所述由式6表示的二醇,
[式4]
其中,R1和R2是相同或不同的,并且各自獨立地是取代或未取代的C1至C6烷基;并且a和b是相同或不同的,并且各自獨立地是從1至4的整數,
[式5]
其中,R3和R4是相同或不同的,并且各自獨立地是取代或未取代的C1至C6烷基;并且c和d是相同或不同的,并且各自獨立地是從1至4的整數,
[式6]
其中,A是取代或未取代的C1至C30烴基、包含O或S的C1至C30烴基、鹵酸酯、碳酸酯、CO、S、或SO2;并且R5、R6、R7和R8是相同或不同的,并且各自獨立地是取代或未取代的C1至C6烷基。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二醇混合物包含40mol%至99.8mol%的量的所述由式4表示的二醇,0.1mol%至50mol%的量的所述由式5表示的二醇,以及0.1mol%至50mol%的量的所述由式6表示的二醇。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碳酸酯前體是碳酸二芳基酯。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通過熔融聚合進行聚合。
10.一種由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共聚聚碳酸酯樹脂生產的模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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