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可投遞意見信的路燈無效
| 申請號: | 201310701419.5 | 申請日: | 2013-12-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728716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6-24 |
| 發明(設計)人: | 袁知中 | 申請(專利權)人: | 西安麟字半導體照明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S8/08 | 分類號: | F21S8/08;F21V33/00;F21W131/103 |
| 代理公司: | 西安智萃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61221 | 代理人: | 李東京 |
| 地址: | 710000 陜西省西安市*** | 國省代碼: | 陜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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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投遞 意見 路燈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可投遞意見信的路燈。
背景技術
?路燈,一種給道路提供照明功能的燈具,通常安裝在道路單側或雙側,而現有的路燈通常功能較單一,尤其不具備意見箱的功能,不能滿足市民對路燈的管理或其他方面提意見的需求。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提供一種可投遞意見信的路燈。
為此,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可投遞意見信的路燈,包括底座,底座上設有容納意見信的空腔,空腔上設有帶鎖的門。
所述門通過合頁設置在空腔外部,門頂部設置有投遞口,底部設有透明可視口。
所述底座上還設置有裝紙盒,裝紙盒的右側設有書寫筆,書寫筆通過伸縮線與底座固定連接。
本發明提供的這種可投遞意見信的路燈,包括底座,底座上設有容納意見信的空腔,空腔上設有帶鎖的門。因此,該可投遞意見信的路燈在路燈底座內安裝有可投遞意見信的空腔,當市民對路燈的管理或其他方面有意見,想提出時,可以寫意見信投遞進路燈底座的口腔內,使管理部門及時了解群眾的需求,溝通更方便。
以下將結合附圖對本發明做進一步詳細說明。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明結構示意圖。
圖2是底座的示意圖。
附圖標記說明:1、底座;2、門;3、投遞口;4、鎖;5、透明可視口;6、伸縮線;7、書寫筆;8、裝紙盒。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1:本實施例提供了如圖1、2所示的一種可投遞意見信的路燈,包括底座1,底座1上設有容納意見信的空腔,空腔上設有帶鎖4的門2,所述門2通過合頁6設置在空腔外部,門2頂部設置有投遞口3,底部設有透明可視口5,所述底座1上還設置有裝紙盒8,裝紙盒8的右側設有書寫筆7,書寫筆7通過伸縮線6與底座1固定連接。
因此,本實施例提供的這種可投遞意見信的路燈在路燈底座1內安裝有可投遞意見信的空腔,當市民對路燈的管理或其他方面有意見,想提出時,可以寫意見信投遞進路燈底座1的口腔內,使管理部門及時了解群眾的需求,溝通更方便,底座1上還設置有裝紙盒8和書寫筆7,使用時不必在另外找,門2底部設有透明可視口5,通過透明可視口5及時查看所投信件的多少,方便使用。
以上例舉僅僅是對本發明的舉例說明,并不構成對本發明的保護范圍的限制,凡是與本發明相同或相似的設計均屬于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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