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用于樁基護筒的放樣投點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696008.1 | 申請日: | 2013-12-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628511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3-12 |
| 發明(設計)人: | 傅新軍;崔巍;楊春;楊小偉;余國元;曹毅;龐佑濤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鐵大橋局集團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中鐵大橋局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2D33/00 | 分類號: | E02D33/00;E02D13/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捷誠信通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21 | 代理人: | 魏殿紳;龐炳良 |
| 地址: | 210031 江***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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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用于 樁基 放樣投點 方法 | ||
1.一種用于樁基護筒的放樣投點方法,包括樁基護筒專用支架、第一GPS接收機、第二GPS接收機和激光垂準儀,所述樁基護筒專用支架包括底板(7),底板(7)的橫截面為矩形,其特征在于:底板(7)的頂部設置有三角托盤(1),三角托盤(1)的上表面設置有強制歸心圓盤(3),三角托盤(1)包括托盤調節螺栓(2)和托盤臺,所述強制歸心圓盤(3)的中心開有第一通孔,三角托盤(1)托盤臺的中心開有第二通孔,底板(7)的中心開有第三通孔,所述放樣投點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A、測量所述樁基護筒頂部的直徑、所述底板(7)的長度、所述底板(7)的寬度,將所述樁基護筒專用支架放置于樁基護筒的頂部,所述底板(7)的中心與樁基護筒的理論樁基中心重合;
B、選擇河岸上的控制點作為基站,將第一GPS接收機架設于基站;以強制歸心圓盤(3)中心為流動站,將第二GPS接收機固定連接于強制歸心圓盤(3)的上表面;在觀測時間內,第一GPS接收機和第二GPS接收機同時觀測4顆以上的同步衛星,并采集衛星數據;將采集的衛星數據導入電腦,利用GPS處理軟件對衛星數據進行解算,得到強制歸心圓盤(3)中心的坐標;
C、根據強制歸心圓盤(3)中心的坐標,計算強制歸心圓盤(3)中心與樁基護筒的理論樁基中心的距離,根據強制歸心圓盤(3)的中心與樁基護筒的理論樁基中心的距離,通過托盤調節螺栓(2)調整強制歸心圓盤(3)中心與樁基護筒的理論樁基中心重合;將強制歸心圓盤(3)鎖死;
D、在樁基護筒專用支架的位置不動的情況下,取下第二GPS接收機,將激光垂準儀固定連接于強制歸心圓盤(3)的上表面,激光垂準儀向強制歸心圓盤(3)的中心方向發射激光,使激光依次通過強制歸心圓盤(3)中心的第一通孔、三角托盤(1)托盤臺中心的第二通孔、底板(7)中心的第三通孔后,激光射入樁基護筒的內底,投下激光點,將所述激光點標記為即為樁基護筒內部的樁基中心。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樁基護筒放樣投點的方法用于用于樁基護筒的放樣投點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C中,根據強制歸心圓盤(3)的中心與樁基護筒的理論樁基中心的距離,通過三角托盤調整強制歸心圓盤(3)的中心與樁基護筒的理論樁基中心重合,包括以下步驟:判斷強制歸心圓盤(3)的中心與理論樁基中心的距離是否在5cm以內,
若是,通過托盤調節螺栓(2),帶動強制歸心圓盤(3)移動至少1次,強制歸心圓盤(3)每次移動后均重復步驟B,得到移動后的強制歸心圓盤(3)中心的坐標;強制歸心圓盤(3)中心與樁基護筒的理論樁基中心重合后,停止移動強制歸心圓盤(3);
若不是,調節樁基護筒專用支架的位置,保證強制歸心圓盤(3)中心與理論樁基中心的距離在5cm以內;通過托盤調節螺栓(2),帶動強制歸心圓盤(3)移動至少1次,強制歸心圓盤(3)每次移動后均重復步驟B,得到移動后的強制歸心圓盤(3)中心的坐標;強制歸心圓盤(3)中心與樁基護筒的理論樁基中心重合后,停止移動強制歸心圓盤(3)。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樁基護筒的放樣投點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D中,在激光垂準儀固定連接于強制歸心圓盤(3)的上表面之后、激光垂準儀向強制歸心圓盤(3)的中心方向發射激光之前,還包括以下步驟:將激光垂準儀調平。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樁基護筒的放樣投點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D中,在激光垂準儀固定連接于強制歸心圓盤(3)的上表面之后、激光垂準儀向強制歸心圓盤(3)的中心方向發射激光之前,還包括以下步驟:將激光垂準儀調節到下模式。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樁基護筒的放樣投點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激光垂準儀通過空心螺栓與強制歸心圓盤(3)固定連接。
6.如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用于樁基護筒的放樣投點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GPS接收機通過空心螺栓與強制歸心圓盤(3)固定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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