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核電廠嚴重事故儀控系統的設計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310685171.8 | 申請日: | 2013-12-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714870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4-09 |
| 發明(設計)人: | 陳日罡;呂冬寶;趙晨;鄒凱;王強;肖代云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核電工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21D3/06 | 分類號: | G21D3/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悅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11 | 代理人: | 田明;任曉航 |
| 地址: | 100840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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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核電廠 嚴重 事故 系統 設計 方法 | ||
1.一種核電廠嚴重事故儀控系統的設計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1)根據嚴重事故工藝系統的分析,總結出嚴重事故發生時需要72小時供電監控的信號,明確系統規模;
(2)基于嚴重事故儀控系統的設計基準,確定系統設計準則,包括:
a.該系統在嚴重事故發生時使用,需要滿足嚴重事故環境鑒定要求;
b.事故發生后,向非能動系統供電的直流和UPS系統的蓄電池放電時間應達到72小時;
c.根據嚴重事故系統分為A、B兩列,將嚴重事故儀控系統也設計成A、B兩個系列;
d.系統設計時不采用冗余設置、不采用多樣性、不采用故障安全概念;
e.系統需要考慮抗震設計;
f.該系統在嚴重事故中使用,不需要設計專用的定期試驗裝置;
(3)進行嚴重事故儀控系統的系統軟件、硬件、人機接口設計。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核電廠嚴重事故儀控系統的設計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明確的嚴重事故儀控系統的規模,主要為下列系統提供監視和手動控制功能:
·非能動安全殼熱量導出系統,
·堆腔注水冷卻系統,
·安全殼過濾排放系統,
·二次側非能動余熱排出系統。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核電廠嚴重事故儀控系統的設計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的設計準則中,將所有需要72小時供電的監控功能集中到每列1臺或多臺處理機柜中實現;人機接口設備主要采用位于后備盤上的常規按鈕,指示燈,由機柜直接提供信號電源,不需額外供電;測量信號電源和電磁閥控制電源與其他負荷分離,盡可能來自機柜電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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