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蟲致病型山核桃樹種植地塊的再種植處理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310683118.4 | 申請日: | 2013-12-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688619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4-02 |
| 發明(設計)人: | 王永偉 | 申請(專利權)人: | 寧國金億農業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01B79/02 | 分類號: | A01B79/02;A01G13/00;A01G17/00 |
| 代理公司: | 合肥市長遠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4119 | 代理人: | 劉勇;楊靜 |
| 地址: | 242300 安***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致病 山核桃 樹種 地塊 種植 處理 方法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屬于致病果樹的再種植處理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蟲致病型山核桃樹種植地塊的再種植處理方法。
背景技術
山核桃樹是一種落葉喬木,屬胡桃科山核桃屬。山核桃樹的果實由于具有極高的營養價值和獨特的口感風味,已經成為一種廣受歡迎的高檔堅果。我國是山核桃樹的原產地之一,在我國的種植范圍非常廣泛。
在我國,山核桃樹在種植過程中的病蟲害非常嚴重,山核桃樹的死亡率較高。當前的處理方式是將病死山核桃樹挖起并噴灑殺蟲劑進行殺蟲,種植地塊的土壤不適合即時補種,種植土壤經殺蟲劑之后其營養破壞比較嚴重,再種植的成活率和果實率較低。
發明內容
針對背景技術存在的技術問題,本發明提供了一種蟲致病型山核桃樹種植地塊的再種植處理方法,通過焚燒方式對山核桃樹種植地塊的致病土壤的致病蟲害進行滅殺,在焚燒之后對種植地塊的土壤進行施肥,實現了蟲致病性山核桃樹種植地塊的再種植處理,其種植地塊的土壤無破壞,再種植的成活率和果實率較高。
本發明提出的一種蟲致病型山核桃樹種植地塊的再種植處理方法,包括:將蟲致病型山核桃樹從種植地塊上挖起,在種植地塊上形成致病坑,沿著致病坑的外周和底部方向對致病坑進行挖掘形成具有預定大小和深度的焚燒坑,將山核桃樹的致病樹干和致病枝葉以及致病果實放入焚燒坑中進行焚燒,待焚燒明火熄滅之后將從致病坑中挖出來的病土覆蓋在焚燒坑上對焚燒物進行燜燒,在燜燒12-48小時之后,將焚燒坑中的焚燒殘留物清理出來,沿著焚燒坑的外周和底部方向對焚燒坑進行挖掘形成具有預定大小和深度的施肥坑;對施肥坑中的土壤進行第一次施肥,在第一次施肥過程中所施肥料包括尿素和腐殖酸肥,其重量分數之比為100:(40-80),其中腐殖酸肥包括腐植酸鎂、腐植酸硼、腐殖酸鋅和腐植酸鈉,其重量分數之比為(10-20):(10-20):(10-20):(10-20),在第一次施肥15-30天之后進行第二次施肥,在第二次施肥過程中所施肥料為有機肥,有機肥中氮、磷、鉀的質量百分比為(10~20):(5~10):(10~20),在第二次施肥5-10天之后可以在種植地塊上種植山核桃樹,在種植山核桃的過程中進行第三次施肥,在第三次施肥過程中所施肥料為農家肥,完成蟲致病型山核桃樹種植地塊的再種植處理。
優選地,在第一次施肥過程中,肥料中尿素和腐殖酸肥的重量分數之比為100:60,腐殖酸肥中腐植酸鎂、腐植酸硼、腐殖酸鋅和腐植酸鈉的重量分數之比為15:15:15:15。
優選地,在第二次施肥過程中,有機肥中氮、磷、鉀的質量百分比為18:9:18。
本發明中,通過焚燒方式對山核桃樹種植地塊的致病土壤的致病蟲害進行滅殺,在焚燒之后對種植地塊的土壤進行施肥,實現了蟲致病性山核桃樹種植地塊的再種植處理,其種植地塊的土壤無破壞,再種植的成活率和果實率較高。
具體實施方式
本發明提出的一種蟲致病型山核桃樹種植地塊的再種植處理方法,通過焚燒方式對山核桃樹種植地塊的致病土壤的致病蟲害進行滅殺,在焚燒之后對種植地塊的土壤進行施肥,實現了蟲致病性山核桃樹種植地塊的再種植處理,具體地:
在焚燒過程中,將蟲致病型山核桃樹從種植地塊上挖起,在種植地塊上形成致病坑,沿著致病坑的外周和底部方向對致病坑進行挖掘形成具有預定大小和深度的焚燒坑,將山核桃樹的致病樹干和致病枝葉以及致病果實放入焚燒坑中進行焚燒,待焚燒明火熄滅之后將從致病坑中挖出來的病土覆蓋在焚燒坑上對焚燒物進行燜燒,在燜燒12-48小時之后,將焚燒坑中的焚燒殘留物清理出來,沿著焚燒坑的外周和底部方向對焚燒坑進行挖掘形成具有預定大小和深度的施肥坑;
在施肥過程中,對施肥坑中的土壤進行第一次施肥,在第一次施肥過程中所施肥料包括尿素和腐殖酸肥,其重量分數之比為100:(40-80),其中腐殖酸肥包括腐植酸鎂、腐植酸硼、腐殖酸鋅和腐植酸鈉,其重量分數之比為(10-20):(10-20):(10-20):(10-20),在第一次施肥15-30天之后進行第二次施肥,在第二次施肥過程中所施肥料為有機肥,有機肥中氮、磷、鉀的質量百分比為(10~20):(5~10):(10~20),在第二次施肥5-10天之后可以在種植地塊上種植山核桃樹,在種植山核桃的過程中進行第三次施肥,在第三次施肥過程中所施肥料為農家肥,完成蟲致病型山核桃樹種植地塊的再種植處理。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寧國金億農業有限公司,未經寧國金億農業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310683118.4/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小型高溫振動傳感器
- 下一篇:立柜式常壓非晶鐵芯熱處理爐





